本报讯(记者 陆增安 通讯员 刘邵林)近日,“老赖”韦某驾车在江南区一路口被交警拦下,交警通知良庆区法院将其连人带车扣回法院。韦某到了法院才知道自己已经是被执行人。最后,在主办法官的调解下,韦某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
韦某和王某原是工友,一起在良庆区某米粉加工厂工作。之前,王某做工需要一块木板,于是在工厂随便找了一块木板砸断了使用,谁知道这块木板是韦某的,两人由此发生争执,一言不合两人打了起来。韦某拿起木板将王某打成骨折。韦某因为打架斗殴被当地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200元的处罚。拘留结束后,韦某没办法在米粉加工厂继续工作,选择去外地打工。
王某出院后,向良庆区法院提出健康权纠纷之诉,要求韦某赔偿各种费用共计12162.8元。诉讼阶段,韦某因为去外地打工,法院采取公告送达方式通知韦某,韦某未到庭参加庭审,法院依法缺席判决。但判决生效后,韦某一直未出现和履行判决的赔偿义务。
王某只好向良庆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车辆,以及冻结其银行存款,同时将查封车辆信息通报给公安交警部门,请求交警部门协助查控被执行人车辆。今年春节后,韦某回到南宁工作,驾驶车辆在江南区一路口被交警控制,人和车被移送至良庆区法院。
到达法院后,韦某以“不懂法”“不知道”为由敷衍,想以此逃避责任规避执行。对此,主办法官向其说明案情,明确其应当履行的赔偿义务,并告知其行为已经涉嫌构成规避法院执行,法院可以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日,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听到自己摊上“大事”,韦某立即报告个人财产,并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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