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南宁讯(记者卢荻)3月1日凌晨5时许,南宁市祥宾路上,一对情侣因琐事在出租车上发生争执,开打起来,下车后仍继续打。女方报警,后经民警调解,双方同意协商处理。
“我被一个男的打了!”1日凌晨5时许,南宁市公安局南湖派出所民警接到一名女子报警。在现场,民警看到有一名30来岁的女子站在路边,身上没有伤痕。一名出租车司机也在现场。
经民警了解,当天凌晨,该女子和男友出外喝酒后一起搭乘出租车回家。途中,两人发生争执,打了起来。到目的地下车后,两人还在继续打着。经出租车司机劝架,男子一人先回家。女子则打电话报警。女子告诉民警,她被男友打了。之前,她曾被男友殴打,当时并未报警,没想到,这次男友又动起手来。女子要求警方按程序处理男友,最好能将其拘留。
随后,民警打电话联系上涉事男子林先生。不久,林先生和其母亲一起赶到现场。此时,林先生身上仍有一股酒味。
“你刚才也打了我。”林先生提出女友刚才也动手打了他。接着,双方又在现场吵了起来。民警遂将双方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最终,经民警耐心调解,当日上午7时30分,双方当事人终于同意协商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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