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李俭芹)南宁市宁铁馨苑小区的前管家——深圳市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物业”)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合同却继续提供物管服务,业主以无合同为由拒交物业费。北方物业将欠费业主告上了法庭,追索物业费。2月28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欠费纠纷,两名被告业主到场应诉。
蒋先生是宁铁馨苑小区的业主,也是此次被告之一。他称,此前他一直正常缴纳物业服务费,直到2016年9月得知,北方物业的合同已到期,而且服务质量差,因此,他停止向物业公司付费。
在法庭上,北方物业向蒋先生算了一笔账,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0.79元/平方米,蒋先生家134平方米,欠费直到2017年12月,共计16个月,共计1600余元,再加上水电公摊、垃圾清运及滞纳金,共计2000余元。“类似的欠费户数约1400户,欠费总额约100万元,有28户已经立案,正在等候开庭,还打算继续起诉欠费数额较大的100多户业主。”北方物业的代理律师莫绪毅称。
据介绍,北方物业是开发商招标的前期物业。2016年12月合同到期后,小区业委会通过业主表决的方式,最终另外一家物业公司当选为该小区的新管家。2018年1月,北方物业撤离小区。
记者在现场看到,除了蒋先生和朱先生,还有10多名即将被起诉的业主也到了现场。庭审结束后,业主朱女士告诉记者,他们小区有100多人组建了一个应诉群。“第二届业委会于2016年7月成立后,告诉大家‘跟北方物业没有合同关系了,目前该公司在小区的收费属于非法’,大家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不交费了”。
记者了解到,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以物业服务总公司签订合同,分公司是否可以收费;合同到期后,物业公司没有退出服务,业主是否应当缴纳服务费。业主方认为第二届业委会已经多次要求北方物业撤离,但对方一直“赖”在小区继续服务。但北方物业的代理律师称,即便合同到期,鉴于物业服务是一个特殊的领域,没有新的合法物业接管,他们还必须留下来服务,因此,尽管没有合同,也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业主应当缴纳物业费。
新闻推荐
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式挂牌 对解决多头执法和职责交叉等问题有积极意义
便民公告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罗暘实习生肖洁丹)2月28日上午,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位于汇春路2号的办公楼前,举行了...
南宁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南宁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