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石慧琼黄芳整理
丈夫屡次殴打妻子,构成家庭暴力吗?
张女士问:我和李某结婚几年了,男方染上赌博恶习,常有人上门追债。李某不听我劝告,酒后还殴打我,我被打后去医院诊治,医院鉴定为轻微伤。我几次报案,公安机关对其批评教育,甚至进行了行政拘留,但李某不知悔改。我想向法院起诉离婚并提出损害赔偿,请问李某的行为属于家庭暴力吗?
麦鹰雄律师解答: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家庭暴力。
房东突然加租,不给应搬走吗?
陈先生问:2016年,我与蒋某签订了3年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前两年月租为2500元,第3年开始月租为3000元。2017年,蒋某以同地段房屋租金已经上涨到每月3000元为由,要求我每月多交500元,否则单方解约。我认为合同在先,不同意,但蒋某限我一个月内搬走。请问蒋某有权利限制我搬吗?
麦鹰雄律师解答:你之前与蒋某租赁合同合法有效。蒋某突然涨租违反合约,构成违约,既无权利要求你加租,也无权利限制你搬走。
房东私自进入房间抄水表,
租户是否能以此为由拒缴租金?
陈先生问:我将自有的一间房屋租给一名租户,2019年春节,租户回家过年,直到元宵节后都没回来,由于到了抄水表期限,在没有问过租户情况下,我用备用钥匙进入租户房间抄水表,此后我曾跟他道歉、解释,后租户以此为由不支付租金和应交的水电费。请问租户的理由是否成立?
廖可军律师解答:如果租赁双方已就房屋租赁的租金进行了明确约定,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缴纳租金等费用。另外,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私自进屋可以作为承租人拒付房租、水电费用的理由,则承租人的理由应当是不成立的。且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建议陈先生及时通知租户缴纳租金等费用,如果逾期不交,陈先生可以行使解除租赁合同的权利。
3月1日(周五)值班律师
上午麻强,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擅长处理各种合同纠纷、医疗、交通事故、婚姻、土地房产纠纷及国家赔偿案件。联系电话:13878196141
下午林剑,广西海底月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继承、房产合同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民事合同、山林土地、行政诉讼、医疗纠纷、海事海商诉讼、拆迁补偿、行政听证等。联系电话:18776717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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