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莫岚远)2月27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市“一站式”服务中心从即日起受理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
据了解,根据2月21日市人社局印发的《关于开展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规定,在南宁市事业单位以及在邕注册登记企业[含县(区)、开发区,行政隶属或注册登记关系在南宁市的企业]全职工作的人才或每年工作累计3个月以上的柔性引进人才,可申请认定为南宁市相应类别的高层次人才。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列入认定范围。高层次人才的认定不受国籍、户籍限制。申请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应当具备《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2019年)规定的条件。
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获得相应的“南宁英才卡”,享受购房补贴、子女入学和医疗优诊服务等方面关待遇。高层次人才认定实行有效期制,其中A、B、C类人才认定有效期为5年,D、E类人才认定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可再次申请认定。有效期内达到更高层次认定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相应类别的人才认定。
此外,高层次人才与其所在单位工作合同期满后未续签且不在南宁市就业的,或在高层次人才认定有效期内辞职、工作调离南宁市的,不再享受南宁市人才政策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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