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梁侦 通讯员 蒋耀辉 张建伟)近日,兴宁区城管执法队国土监察大队联合各镇人民政府组织精干力量,组成联合执法组,对辖区内“大棚房”问题开展了专项清查整改工作,此次专项工作涉及“大棚房”问题项目共8个,项目中违法建设占耕地总面积约16.15亩。
这次兴宁区城管执法队国土监察大队对“大棚房”问题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开展专项整治,以加强耕地保护,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把耕地还给农业,守住老百姓的“粮仓”。
整治行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摸清“大棚房”地类、范围和土地利用现状等情况。此次核查“大棚房”问题范围主要包括:一是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假借农业大棚之名占用耕地或者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三是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对于农业大棚看护房等生产附属设施占地面积超标的,如果为农民自建自用并仍然用于农业生产的,不作为此次清查整治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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