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莫岚远)2月14日,《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并制定了《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2019年)》(以下简称《目录》),将在南宁市工作的高层次创新创业型人才,依其业绩和贡献、行业和社会认可的不同,划分为A、B、C、D、E五类。
《办法》提出,高层次人才的认定不受国籍、户籍限制。在南宁市事业单位以及在邕注册登记企业全职工作的人才或每年工作累计3个月以上的柔性引进人才,均可申请认定。在年龄条件方面,A类人才无年龄限制,B、C、D类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E类人才不超过40周岁,特别突出的最高放宽年龄5岁。
根据南宁市产业发展和人才需求状况,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经调查研究、征求意见、评估论证等程序后,制定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并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发布。此次制定的《目录》细化明确了A、B、C、D、E五类高层次人才应具备的条件。如诺贝尔奖获得者(部分奖项)、中国及部分发达国家院士、高校一级教授等,如果到南宁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并申请认定,按照《目录》应被认定为A类人才。
高层次人才申请认定,将享受南宁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设在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提供的“一站式”优质便捷服务。《办法》力求申请程序明朗简便,如《目录》内认定标准明确的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并提交材料,单位核验并报送该服务中心,市人社部门即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才予以认定。
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按照有关规定,可获得相应“英才卡”,可在南宁市享受相应的购房补贴、子女入学和医疗优诊服务等人才政策相关待遇。
高层次人才认定实行有效期制,其中有效期内的B、C、D类人才实行期中考核和期满考核管理,不合格者,将面临相应资格与待遇被取消;如在学术、业绩、成果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也将面临相应资格与物质待遇被取消,或追回物质待遇。
据了解,《办法》是南宁市“1+6人才新政”的重要配套政策之一,其出台标志着南宁市已建立科学、规范、体现能力、突出业绩的高层次人才评价和选拔体系,以更好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盘活人才、用好人才,充分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用诚意“邕”抱人才,“邕”有人才。近期,南宁市人社部门将积极组织开展相关认定工作,确保政策及时落地,保障高层次人才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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