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新韬 通讯员苏伊玲)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2月2日至10日零时,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违规储运和销售烟花爆竹案件47起,其中对企业处罚3起、对个人处罚44起。
为了使“南宁蓝”常驻,让市民过一个健康祥和、绿色环保的新春佳节,1月24日,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新颁布的《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划定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和限制燃放区。根据《规定》,禁放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限放区可在规定时间内燃放。但在春节期间,有少数企业和个人仍抱有侥幸心理,在禁放区和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南宁警方依托社会治安巡逻防控新机制快速反应,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行为。
其中,3家企业因在禁放区、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分别被依法处以100元至1万元罚款。2月5日零时许,沃顿国际大酒店组织人员在酒店停车场燃放烟花爆竹,南湖公安分局依法对沃顿国际大酒店处以1万元罚款;2月5日零时许,梦之岛水晶城组织员工在停车场燃放烟花爆竹,南湖公安分局依法对梦之岛水晶城处以1万罚款。2月2日11时30分,福扬茶业商店在亭洪路21-9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江南公安分局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元处罚。另外,有41名个人因违规储运或在禁放区、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分别被依法处以100元至500元罚款;3名个人因违规销售烟花爆竹,分别被依法处以200元罚款。
南宁警方提醒市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造成大气环境污染,产生的巨大噪声也会扰邻,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春节尚未结束,请大家严格遵守《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不在禁放区和限放区及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南宁警方将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对违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及时查处,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闻推荐
广州日报2月10日消息,2月9日,广铁迎节后返程客流高峰,广东地区各大火车站到达客流超过75万人,同比增长20%,其中广州南站到达31...
南宁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南宁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