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南宁市工商局专业市场分局公布2018年品牌汽车消费投诉情况。据统计,2018年,该局共受理汽车消费投诉942起,其中,合同类374起,质量类114起,售后服务类241起,其他投诉213起。大量投诉因合同纠纷引发,合同纠纷投诉占总投诉量的39.7%。
■典型案例
保养车辆不存据 出现纠纷维权难
黄先生于2016年在南宁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凯迪拉克牌汽车,价格27.8万元,车辆质保3年或10万公里。2018年10月,黄先生在用车过程中发动机出现严重故障无法启动,于是将车拖到4S店维修。4S店称,厂家拒绝提供“三包”服务,原因是黄先生在外保养,且无相关维修发票。就此,黄先生向工商部门投诉。
工商部门就这一纠纷进行调解,最后4S店同意,拆开发动机进行检查,如果是因使用不合格润滑油导致故障,黄先生需自行支付6万余元更换发动机。经检查,最终确定为某个零件松动导致发动机损坏,4S店修复车辆故障。
■消费提示
车辆质保期内如不在4S店做相关保养,消费者应选择有相关经营资质的维修店及使用合格的产品,并保存好相关票据。相关票据如若有缺失,容易引发“三包”责任争议。
提车发现有剐痕 消费者投诉获赔
刘先生于2018年在南宁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丰田牌汽车,支付了首付款12万元。但其办好相关手续提车时,发现该车车身左侧有3道剐痕。刘先生要求4S店给他更换一辆新车,但对方不同意。双方商谈无果,刘先生投诉至工商部门。经工商部门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商家为刘先生修复了剐花部位,并免费赠送2次保养以及补偿适当现金。
■消费提示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对于退车或者换车的情况作了明确规定,符合退换情况的,4S店应当退车或更换车辆。车身刮痕目前不在法律规定的应退换汽车的范围之内。消费者提车后如发现车辆出现问题但又不符合法定退换情况,可与4S店协商处理,但需保持理性正确处理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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