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旅游那些坑之善意提醒
南国早报记者闫芬丽唐湘屏
游客不按景区规定,坚持走员工通道,引发纠纷后,收到景区的道歉仍不罢休;旅行社已提前告知时间不足,游客坚持购买浮潜活动套餐,未能消费后却要求旅行社“退一赔一”……随着旅游出游热,游客投诉维权随之高发,但也出现过度维权的现象。春节假期即将来临,游客遇到麻烦时应该如何维权,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现象过度维权陷入僵局
2018年5月,市民卢女士带孩子到南宁某景区游玩。来到景区后,卢女士欲从景区的员工通道直接入园,遭到值班保安阻拦。保安劝阻无果后,双方发生争执,均有言语谩骂。后来,卢女士投诉至南宁市旅游质监所。经调解,景区派工作人员向卢女士道歉,但她仍不罢休,让调解工作陷入两难境地。
2018年6月,秦先生报名参加新加坡六日游。出发前三天,旅行社再次发来行程单,并告知返程当天的半天自由活动,不够时间参加浮潜类自费活动。但秦先生仍购买了浮潜活动套餐,最终,该自费项目未消费。回到南宁后,秦先生要求旅行社按照“退一赔一”的原则,赔偿自己的损失。旅行社认为事先已告知游客,拒绝赔偿。
2018年11月,某单位一行18人报团参加德天2日游,返程途中,因司机操作不当,大巴车与对向车道的小车相撞,导致车上3名游客受轻伤,其他同车游客未受伤。事故发生后,旅行社将受伤游客送往医院,并安排车辆将其他游客送回酒店休息。当晚,旅行社负责人探望和安抚游客时,未受伤的游客代表表示需赔偿每人5000元,旅行社则愿意补偿每人200元。对此,南宁市旅游质监所明确表示,对未受伤游客的诉求不予支持。
建议保持理性善用法律
“处理这种投诉挺无奈的,每次都沟通到‘头大’。”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旅行社工作人员说,他曾遇到过游客在旅游期间患上感冒的投诉,理由是领队没有提醒带够衣服。还有游客翻出景区栏杆拍照时手机掉落山崖,要求景区赔偿,理由是工作人员当时不在场。此外,还有司机鸣喇叭提醒游客集合也被投诉,理由是这个行为让心脏不好的游客受到惊吓。
“对于过度维权的行为,执法部门不会支持。”南宁市旅游质监所有关负责人说,过度维权现象反映了游客维权意识的提高,但也折射出游客和旅行社的法律意识仍然薄弱。游客外出旅游时,一旦遇到纠纷,应当先与旅行社协商解决,而不是单方面毁约、扩大损失;在冲突发生时,要保持理性,多换位思考。
南国法援律师罗丹丽说,在维权路上,度的把握很重要。维权一旦过度,不仅得不到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的支持,还会让消费者背上不必要的负担,比如因过度维权导致的损害赔偿甚至犯罪。
罗律师建议,消费者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体而言,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一定要合理合法,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如果遇到违约或侵权纠纷,可以通过消委会调解、媒体投诉、行政申诉、仲裁申诉、法律诉讼等途径合法维权,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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