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在用电动自行车,九成以上不符合新国标。 南国早报记者 苏华摄 扫一扫,了解立法听证会如何报名
南国早报记者郭燕群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将于明年4月实施,超标的电动自行车该何去何从?12月28日,南国早报记者从南宁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获悉,《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即将进入市人大常委会三审阶段,关于现有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问题,今天公布的草案征求意见稿(详见本报今日A5版)考虑了两个新方案。
1在用电动车90%以上不符合新国标
目前,南宁市区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量已经多达240万辆,平均不到两个人就拥有一辆电动自行车,而且在以平均每天注册1700辆的速度在增加。国家将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施行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新国标),对电动自行车的技术要求做了较大调整。新国标的出台,意味着南宁市90%以上的在用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新标准,这些车辆还能开多久备受关注。
随着《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即将进入市人大常委会三审阶段,消费者已经购买的符合旧国标但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超标车)如何管理,还能开多久?是这次条例立法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2两个新方案尽量体现公平原则
关于超标车过渡期问题,目前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考虑了两个新方案。在方案一中,超标车过渡期设置为从初次注册登记之日起满7年后,不得上路行驶。该方案充分考虑了电动自行车不同时期购买和上牌的时间,基本照顾到了所有车辆有7年的使用期,体现公平原则。
在方案二中,取得正式牌号的电动自行车,过渡期为初次注册登记之日起满7年后,不得上路行驶;临时牌的电动自行车,过渡期为初次注册登记之日起满6年后,不得上路行驶。该方案区分对待正式牌和临时牌的电动自行车。
据介绍,早在2013年,南宁市就实施了对超出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号牌(临时有效期4年)的措施,目前此类车已超出4年的有效期,已经属于淘汰禁止上路的范畴。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草案征求意见稿对临时号牌超标车设置的过渡期,为自初次注册登记之日起满6年。也就是说,根据方案二,明年底临时牌车将全部淘汰。
3请市民就条例草案
提意见或建议
禁止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规定是否合法、合理、可行?上述两个方案哪个更为合理?设置过渡期的期限多长为合理?如果你对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规定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将书面意见和建议发送至市人大法制委邮箱:nnrdfzw@163.com。
此外,为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南宁市人大法制委将对《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举行立法听证会。听证时间为2019年1月10日上午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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