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梁静 通讯员 何正君)2018年12月13日至2019年3月30日,市工商局在全市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无照经营、经营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电瓶、充电器等电动自行车配件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此次整治,工商部门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店、二手电动自行车交易市场进行集中专项整治,严格核查经营者的进货来源,严禁销售“三无”产品和无合格证的产品;督促经营者建立并切实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核查整车质量、外形尺寸等参数,确保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加大对违法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非法拼装、改装、加装行为的执法力度,及时化解电动自行车带来的火灾风险。
同时,强化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开展电动自行车商品质量抽检,对于电动自行车销售较为集中的区域,加大检查频次和整治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无照经营、销售不合格车辆及配件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流通环节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
此外,工商部门还将充分发挥12315电话及微信投诉举报平台的作用,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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