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老赖”继续在法官面前演戏,伪装自己没有财产,没有能力履行义务;前一天房屋还有人居住,看到法院张贴的腾房公告后受震慑连夜搬离……日前,兴宁区法院开展“启明星四号”执行行动,对一批有房产、土地的执行案件进行集中执行,共强制腾房8套、强制腾迁商铺1间,交付土地90余亩,拘传2人,涉案标的高达1400万元。
名下有房却称没钱
见动真格立马还钱
卢某白、张某平夫妇向周某银借钱,但之后一直没有按照约定还钱。法院依法判决卢某白夫妇向周某银偿还借款212225元及迟延履行期间利息。判决生效后,卢某白夫妇一直不按判决履行义务,周某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经调查得知,卢某白夫妇住在兴宁区秀厢大道某小区一套房子里,房子在其名下。兴宁区法院依法决定对该房产拍卖。拍卖时间将至,卢某白、张某平不搬离房屋,法院决定强制执行。
12月20日上午7时30分,执行干警来到卢某白夫妇家中,敲门声将两人从睡梦中叫醒。起初,两人还是老样子,继续在法官面前演戏,称自己没有财产,没有能力履行义务。
“搬家公司立即进场!”主办法官话音刚落,卢某白夫妇立即转变态度,表示给时间立即筹钱,并希望与周某银进行和解。在场的周某银也有和解意愿。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卢某白夫妇当场一次性偿还借款18万元,周某银则放弃其他债务利息。
房价上涨拒不腾房
看到公告连夜搬离
刘某梅、陈某夫妇向银行借款不还,被法院判决向银行偿还借款本息200余万元。执行过程中,银行与两人曾达成和解协议,但之后两人总是以各种理由逃避不履行。因此,银行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之后,兴宁区法院依法对陈某夫妇名下位于青秀区桂雅路的一套房产进行司法处置,并已拍卖成交。但陈某夫妇看到目前房价上涨,遂以拍卖价过低、给时间处理物品、自己会搬离等借口不交钥匙也不搬离。由于陈某夫妇严重失信行为,兴宁区法院决定对该房屋进行强制腾迁。
20日上午7时40分,执行队伍来到该处住所。执行法官在依法通知两人到场但其拒绝的情况下,采取强制措施,对该套房屋进行强制开锁。成功破门后,发现屋内已经搬空。物业管理人员表示,前一天该套房屋还有人在内居住,应该是看到法院张贴的腾房公告后受震慑连夜搬离。
最终,执行法官将该房屋交付给买受人陈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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