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5”永和桥聚众斗殴系列案主犯陆某琪年仅18岁15名被告人出庭 本报记者 陆增安摄
昨日,江南区法院对6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系列结伙作案恶性案件进行集中宣判,15名被告人因犯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罪,分别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至8年不等刑罚。
6件妨害社会管理恶性案件集中宣判
当天,集中宣判的这6件(共15人)案件主要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案件,其中有4件是备受关注的“2·25”永和桥聚众斗殴系列案。该院在受理这4件案件后,启动重大案件审判机制,专门组成由院长担任审判长、两名审判员为合议庭成员的审判组进行审理。对其余积极参加者的审理,亦成立由审判骨干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进行审理,快审快结。
“2·25”永和桥聚众斗殴案人数多、规模大,打架视频经网络广泛传播后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目前,“2·25”永和桥聚众斗殴案已经全部审结完毕。其中,陆某琪组织他人在公共场所持械进行人数多、规模大的聚众斗殴获刑8年。
另外2件集中宣判的案件是扰乱公共秩序案件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妨害司法的案件。根据各被告人具体的犯罪情节、主观恶性程度及社会影响,按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分别作出有期徒刑1年4个月至3年2个月不等的判决。
多种原因导致结伙作案恶性案件发生
当天,集中宣判结束后,该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此次集中宣判典型案件发生的原因进行剖析。据了解,不少社会闲散青年没有建立正确的是非观,应对矛盾、问题的能力和经验不足,家庭、社会给予的正面引导不够,没有助其养成遇到矛盾、纠纷应当寻求正当途径解决的观念,极易受网络、电视、电影上的不良信息蛊惑,易与不良社会青年抱团取暖,以致江湖习气重,喜欢拉帮结派、逞强耍横,一言不合就冲动行事,不计后果,持械打群架、恶意伤人事件屡见不鲜。
同时,不少社会闲散青年没有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沉迷网吧、娱乐场所、酒吧等地方消极度日,以致其滋生错误思想,盲目寻求刺激,这样往往容易犯错。而未成年人尚未发育成熟,认知能力和辨识能力较弱,相比成年人更容易被影响。
【案件1】
一段视频版权归属引发斗殴
经审理查明,2月23日,未成年人黄某权(另案处理)在网络“说说空间”发布了一段自己录制的“社会摇”四步舞视频,被陆某琪发现后,陆某琪以黄某权抄袭其原创的“社会摇”四步舞为由发生矛盾。双方约定于2月25日晚在永和大桥聚众斗殴。陆某琪随后将双方互相谩骂、约架斗殴的信息截图发到由其组建的QQ群讨论组,煽动其他成员参与聚众斗殴,并共同讨论斗殴的具体事宜。
2月25日22时许,陆某琪纠集的一方总人数约100人,行至永和大桥南金砖茶城门口时,与黄某权、方某宽(另案处理)纠集的一方约20人相遇。双方人员发生斗殴。斗殴过程中,陆某琪在现场全程参与,莫某将自制的爆炸物“红牛罐”扔向对方,并持长刀冲上去与对方人员打架,造成另一方人员方某宽被砍伤。经鉴定,方某宽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判决】
法院认为,陆某琪组织他人在公共场所持械进行人数多、规模大的聚众斗殴,社会影响恶劣,莫某、陈某、梁某、邓某、黄某禧积极参与,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系共同犯罪。最后,法院以犯聚众斗殴罪对上述6人依法分别判处期徒刑8年、6年、4年、3年及2年6个月。
【案件2】
上门追债被人持械驱赶殴打
经审理查明,2016年12月7日上午,被害人肖某杰与肖某豪、陈某、陈某佳等多人到江南区金凯路某建筑工地向某公司追讨钢材款,并将车辆堵在工地大门。被告人韦某驾驶小车到达现场,见此情况,遂将车辆反堵住肖某豪等人的车辆,并打电话纠集被告人马某世、黄某飞、潘某超等多人前往上述地点。黄某飞又纠集“阿享”和“阿狗”二人到场。
当日上午11时许,韦某、黄某飞、潘某超及其同伙等人分别持钢管、钢筋等工具冲向肖某豪、陈某、陈某佳等人进行殴打和驱赶,马某世及其他同伙分别持砍刀、钢管、钢筋冲向肖某杰等人。在驱赶过程中,肖某杰被“阿享”等人砍伤,导致其左侧锁骨远端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脾脏破裂,并行脾切除术(经鉴定为重伤二级)。
【判决】
法院认为,韦某组织、召集马某世等人持械驱赶殴打他人,构成故意伤害罪;潘某超、黄某飞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帮助顶罪,其二人行为均已构成包庇罪,系共同犯罪。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对韦某、马某世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和3年;以犯包庇罪对潘某超、黄某飞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和2年1个月。
【案件3】
结伙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
经审理查明,2017年11月25日0时许,绰号叫“牛大”的男子纠集人到江南区五一路淡村商贸城内与他人斗殴。被告人黎某才、刘某豪、黎某、黎某彰、黎某广以及庞某等人接到通知后去到上述地点。当被害人潘某优、陈某斌途经案发现场时,被告人黎某才以及庞某误以为二被害人系斗殴对象,遂将二人拦下并拳脚相向,被告人刘某豪、黎某、黎某彰、黎某广等人见状遂手持焊接砍刀、钢管冲上前欲一起殴打二被害人,在发现认错对象后未再殴打二被害人。
【判决】
法院认为,黎某才、刘某豪、黎某、黎某彰、黎某广结伙持凶器追逐、拦截、恐吓,并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5名被告人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系共同犯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至1年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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