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记者/覃海明通讯员/何正君)12月14日,记者从南宁市工商局获悉,2018年该市共有222家企业获得2017年度广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比去年同期增长60.8%,占全区“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总数的1/3强。
近年来,该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注重“守信激励”正面导向,为切实提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获得感,更好地发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诚信守法发展环境,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提出激励措施:在办理工商登记相关事项时,开辟绿色通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办理;根据《南宁市广告行业诚信“红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列入广告行业“红名单”;在企业经营管理的市场申报“诚信示范市场”和参加农贸市场分级评定时,优先推荐或增加相应的信誉业绩分值;在企业网站、网店的信用分类管理标准中作为加分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部门公告”栏上进行公示;纳入信用中国“红名单”,由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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