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南宁讯(记者蒋文跃颜强)今年4月,南宁市民甘先生看中北湖路的一套二手房,并交付5万元首付和2万余元中介服务费。7月,三方前往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时却被告知,房屋因涉及诉讼案件,已被法院查封。经过近半年的协商,三方于12月12日终于达成解除合同协议。
为能让孩子上所好点的小学,甘先生此前委托房产中介购买二手学区房。
4月下旬,一家房产中介的业务员带他去看了北湖路秀湖花园小区一套80多平米的房源。当时,甘先生与业主陆女士见了面,中介通过后者出示的房产证确认房屋手续完整。甘先生觉得房子各方面都挺合适,当即订了下来。当事三方于当天签订了中介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
之后,甘先生付给业主陆女士2万元首付费,并向中介支付了1.5万余元代理服务费和约5千元的评估费。
两个月后,陆女士通过中介联系了甘先生,以急用钱为由要求他再支付3万元首付。甘先生同意并交付钱款。
7月下旬,银行按揭贷款审批通过后,甘先生约上陆女士及中介人员一起前往南宁市民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没想到,在办手续时,意外发生了。
工作人员查询后告知甘先生,他即将购买的房产牵涉一起民事诉讼,已被法院查封,无法办理过户。“听到这个消息,业主看起来也愣住了,反复问了几遍。”甘先生表示,过户搁浅后,他要求业主、中介解除购房合同并退款。可协商了几次,直到11月底依然没有结果。
12月7日,记者与业主陆女士取得联系。陆女士表示,经事后向法院了解,她名下的房产是在办理过户手续的前几日被查封。此前,她的房产证一直在中介手上。房屋被查封之事,中介没有尽到及时告知责任,她本人对此全不知情,不存在有意欺骗的情况。事情发生后,她也告诉甘先生,若不想再等,她可退回5万元。但甘先生不肯收。中介也提出,让她给予甘先生双倍赔偿。另外,事件还涉及到中介收取的服务费和评估费问题。陆女士和买主甘先生认为,这笔买卖没有交易完成不应收费,但中介认为,自己已为业主和买主提供服务,不能退服务费。
相关房屋中介公司的一名区域负责人农女士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他们也一直在设法解决,并介绍甘先生买到另一套二手房。经多次协商,三方于7日达成协议。
记者随后从甘先生处获悉,三方最终商定,陆女士退回5万元的首付款并支付约5千元的评估费,其余15000余元代理服务费由中介退回给甘先生,房屋买卖合同解除。12月12日,三方签下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协议。目前甘先生已收到部分退回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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