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着假发和帽子的林女士看起来很憔悴。
南国早报记者卢荻实习生方永宁文/图
6年前,南宁的林女士和前夫苏先生协议离婚,双方约定由苏先生付给林女士5万元,并在一年内付清,但对方一直未能完整履行协议。如今,林女士患癌急需用钱,多次要求前夫付完全部款项未果。12月7日,南国早报记者联系苏先生进行采访后,事情有了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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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约定给女方5万元
7日中午,记者在南宁市西乡塘区一个小区里,见到了刚从医院检查回来的林女士。只见39岁的她戴着假发和帽子,脸色憔悴,歇歇走走,好不容易才爬上所住的7楼。“我正在做化疗,头发都掉光了,所以,现在只能戴假发和帽子。”林女士苦笑着说。
据林女士介绍,2006年,她和苏先生结婚,同年生下了大女儿。2011年,在她怀儿子8个月时,夫妻间感情破裂。给儿子办出生证时,苏先生一直不回家,林女士只好让儿子随她姓。
2012年3月,两人办理离婚手续。当时,双方在离婚协议书里约定,苏先生同意给林女士5万元离婚费。离婚后,女儿归林女士,儿子则跟随苏先生生活。
2
她患上乳腺癌急需用钱
在林女士出示的离婚协议书上,记者看到内文写道:男方自愿付给女方5万元,一年内付清,如果一年内未付完,违约金是每月10%。
林女士告诉记者,至今只收到1万元,余下的,她反复催促,前夫也没有给。
今年7月,林女士和现任丈夫结婚登记。8月,她去医院体检时,发现自己患上了乳腺癌,只好辞掉工作养病。
记者看到,在广西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于11月22日出具的一份疾病证明书上显示,林女士在化疗后的两周内,每两天要复查一次血常规。
林女士说,她现在每隔20天就要化疗一次,每次花费1万多元,一共要化疗五六次才能做手术。因此,前夫拖欠的这笔钱对她来说,非常重要,是一笔救命钱。这几个月以来,她已多次追讨这笔钱,但前夫一拖再拖,一直未付剩下的钱。
3
前夫答应元旦前解决此事
7日下午4时许,记者电话联系上苏先生,并表明了身份。
苏先生告诉记者,他已经支付给林女士2.5万元。到底是已付1万元还是2.5万元,双方各执一词。
苏先生说,只要林女士同意儿子改随他姓,他就支付完余款。但由于他现在外地工作,无法马上回南宁办理相关手续,只能争取元旦前回来解决此事。
对此,林女士表示,只要苏先生愿意付完剩下4万元,她同意改儿子的姓氏。
那么,律师对此有何看法和建议呢?
广西安信律师事务所韦开林律师表示,林女士这笔款项,只能通过协商或者证据补救的方式要回来。在前夫一年内没履行协议里的约定时,她应该在两年内提起诉讼,而现在过去了6年,已经过了法律保护的时效。那么,如何补救呢?目前林女士只能与前夫协商,或者通过电话录音、微信文字等进行催款,形成一个催款记录,有了这个记录后,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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