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着假发和帽子的林女士看起来很憔悴。
今报记者卢荻实习生方永宁文/图
6年前,南宁的林女士和前夫苏先生协议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约定,苏自愿付给林5万元,并在一年内付清。但苏一直未能完整履行付款协议。今年8月,林被查出患有乳腺癌,急需用钱,多次要求林付完款项,但他一拖再拖。12月7日,记者联系苏先生进行采访后,事情有了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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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约定
给女方5万元
7日中午,记者在南宁市西乡塘区一个小区里,见到刚从医院检查回来的林女士。39岁的她戴着假发和帽子,脸色憔悴,歇歇走走,好不容易才爬上所住的7楼。“我正在做化疗,头发都掉光了,所以,现在只能戴假发和帽子。”林苦笑着说。
据林介绍,2006年,她和苏先生结婚,同年生下了大女儿。2011年,在她怀儿子8个月时,夫妻感情破裂。给儿子办出生证时,苏一直不回家,林只好让儿子随她姓。
2012年3月,两人办理离婚手续。当时,双方在离婚协议书里约定,苏同意给林5万元离婚费。离婚后,女儿归林,儿子则跟随苏生活。
2
她患上乳腺癌急需用钱
在林女士出示的离婚协议书上,记者看到内文写道:男方自愿付给女方5万元,一年内付清;如果一年内未付完,违约金是每月10%。
林告诉记者,至今只收到1万元,余下的,她反复催促,前夫也没有给。
今年7月,林和现任丈夫结婚登记。8月,她去医院体检时,发现自己患上了乳腺癌,只好辞掉工作养病。
记者看到,在广西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于11月22日出具的一份疾病证明书上显示,林在化疗后的两周内,每两天要复查一次血常规。林说,她现在每隔20天就要化疗一次,每次花费1万多元,要化疗五六次才能做手术。因此,前夫拖欠的这笔钱,对她来说是一笔救命钱。这几个月,她多次追讨这笔钱,但前夫一拖再拖,一直未付剩下的钱。
3
前夫答应元旦前解决此事
7日下午4时许,记者电话联系上苏先生,并表明了身份。
苏告诉记者,他已支付给林2.5万元。到底是已付1万元还是2.5万元,目前,双方各执一词。苏说,只要林同意儿子改随他姓,他就支付完余款。但由于他目前在外地工作,无法马上回南宁办理相关手续,只能争取元旦前回来解决此事。
对此,林表示,只要苏愿意付完剩下4万元,她同意改儿子的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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