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南宁讯(记者王斯通讯员尹振中)农村“出嫁女”出嫁后,因为户口未迁走,在夫家分不到地,而娘家所在地的土地被征用后,她们又享受不到征地补偿。为此,南宁不少“出嫁女”打起了官司。12月4日,南宁市兴宁区法院举行执行款集中发放活动,56名赢了官司的“出嫁女”,现场领到了1300万余元的征地补偿款。
当天的执行款发放现场,前来领款的“出嫁女”有些已经白发苍苍,有些抱着刚出生的孩子,但无一例外,他们脸上都洋溢着喜悦。据主办该案的尹法官介绍,覃某等56名“出嫁女”,娘家都在同一个村民小组。小组土地被征用后,她们却未分到征地补偿款。今年初,她们到法院起诉村民小组,要求分割征地补偿款。案件判决生效后,她们一直未领到补偿款。今年11月初,覃某等人申请强制执行。
尹法官告诉记者,这类案件最大的难点在于村民小组并非法人单位,也没有组织机构代码,无法通过网络财产查控进行执行。且村民小组名下也没有房产、车辆可供执行,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境。但执行法官通过细致调查与分析,从政府划拨到整个村的土地补偿款总账户入手,层层跟踪每个村民小组的账号及流水。通过细致的核实比对,执行法官最终查明涉案村民小组暂存征地补偿款的账户,依法予以确认并强制扣划。
当天,56名“出嫁女”从执行法官手中领到10万-30万元不等的执行款。该案也拉开了兴宁区法院年终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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