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记者莫国献
近日,赔付金额1650万元的“史上最贵退一赔三案”反转,法院认定车商欺诈不成立,车主“倒贴”20.1万元,引发汽车行业热议。
案例:1650万元赔款被撤销
2014年,车主杨先生在贵阳购买一辆550万元的宾利慕尚,事后发现车辆售出前有大修记录,于是将经销商起诉至法院。2017年,贵州省高级法院认定经销商构成消费欺诈,退一赔三,赔偿金额达1650万元。
据了解,该车售出前有两次维修记录,一次是漆面损伤而进行了抛光打蜡;一次是遮阳窗帘异响,更换了遮阳窗帘总成。1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对该案作出了二审终审判决,认为抛光打蜡属于售车前的合理整理行为,而窗帘异响更换确是没有尽到告知义务,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但不构成欺诈。车商被判赔11万元,消费者承担诉讼费30余万,也就是说消费者“倒贴”20.1万元。
争议:PDI检测是否需要公示
其实,这类车辆在售前经过维修处理,事后被车主发现的情况,在南宁也曾发生过多起。今年5月份,车主闭女士在保养车辆时发现自己的车辆在售出前有更换配件的记录。车商解释说,这是因为车辆售出进行升级调试才更换了配件,之后还对闭女士做出了相应的赔偿。
据了解,车辆在售出前进行的调整、整理,行业俗称PDI检测,目前并没有法律规定车商需向消费者公示PDI检测结果,行业惯例是不主动说明。这一点颇具争议,有观点认为这些车辆在出售之前的微小修复还处于生产阶段,不足以说明车辆存在质量问题;有的则认为车辆下了生产线后进行维修处理,新车存在瑕疵。在贵阳的这起案例中,二审法院听取了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的阐述分析,认为在该案中PDI程序是“行业惯例”。也就是说,法院认可车商遵从行业惯例,不向消费者公开PDI检测结果。
南宁市工商局专业市场分局机动车能源所副所长姚女士建议,消费者提车前须仔细检测车况,如果车辆有瑕疵,可拒绝接收。此外,提车时,可要求车商写明车辆PDI的检测状态。
新闻推荐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周如雨)12月5日上午,为庆祝广西大学建校九十周年,“同庆九秩·逐梦百年”校友师生书画摄影艺术展在广西...
南宁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南宁,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