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顶坍塌后留下一个大窟窿。 南国早报记者 赵敏摄 扫一扫,了解更多情况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赵敏)11月25日晚,南宁市邕宁区红星路7号的一栋单位旧宿舍楼顶突然坍塌,幸无人员伤亡。有居民认为有关部门应负责修好。邕宁区住建局房管所所长称,该栋楼的房屋均已卖给个人,产权所有人均为个人,应由产权所有人集资修缮。
余先生住在红星路7号邕宁区旧财政局小区内。11月25日晚10时多,他正在一楼走路,很多水泥块突然从天而降,“哗啦啦掉下来,吓得我出了一身冷汗”。事发后,他发现是楼顶的顶层板坍塌了,便赶紧报警。民警和消防官兵很快赶来封锁现场,并将楼内5户居民转移。
11月29日上午,南国早报记者来到现场看见,这栋楼共有4层8套房屋。楼顶顶层板坍塌后留下一个大窟窿,一些水泥块散落在楼板和楼道上。原来住在楼内的居民均已搬走,楼下用标有“邕宁市政”字样的蓝色铁皮围挡了起来。
余先生说,这栋楼建于上世纪80年代初,楼梯外侧的房屋原是邕宁区国税局的宿舍,内侧的房屋原是邕宁区财政局的宿舍,后来房改房过户后均已出售给个人。虽有8套房,但只5套房住有人。几年前,他就发现顶层板的一些钢筋裸露出来,他多次反映给有关部门,一直未得到处理。“这次坍塌,我认为有关部门应该负责把它修好。”他说。
记者正在采访时,邕宁区住建局房管所陆所长带着一名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张贴《房屋安全隐患整改告知书》,大意为:红星路7号旧财政局小区财税楼由于年久失修、自然老化,楼梯间顶层楼板于11月25日晚11时出现崩塌事故,目前该栋房屋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影响房屋结构的使用安全,根据《南宁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和《南宁市邕宁区房屋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关要求,为做好房屋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先期处置工作,保障各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各位业主依法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并及时治理,在安全隐患整改消除之前禁止使用房屋,防止次生、衍生事故连锁发生。
陆所长对记者说,他们先封锁事故现场,然后拆除楼梯间顶层板,消除隐患。对于余先生称应由有关部门负责修好的说法,陆称,该栋楼的房屋多年前通过房改房政策后均已过户卖给个人,房屋产权所有人均为个人,所以,应由产权所有人集资邀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这栋楼进行安全鉴定,如果鉴定为危房,该拆的拆,如果还可以继续居住,应由产权所有人集资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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