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彭媛媛)昨日,记者从南宁市民政局获悉,南宁市将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进行信息采集。
此次信息采集对象为12类人员: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复员军人;残疾军人;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
信息采集主要采集个人身份信息、对象类别信息、基本生活状况等基础信息,各县级行政区域将采取集中采集与分散采集相结合的方法,在每个乡镇(街道)设立采集点开展定点采集;对于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等安置较为集中、采集对象数量多的单位,可以单位为采集点进行;对年老体弱等行动不便的对象,可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进行。
届时,请采集对象前往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设立的集中采集点申报信息,具体采集时间、地点由各县(区)、开发区确定,采集工作从各县(区)、开发区通知的采集时间开始,至2018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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