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关员查获的违禁出版物(海关供图)
本报讯(记者 韦薇 通讯员 马桂林)昨日,记者从南宁海关驻机场办事处了解到,近日,机场办事处查获两名女性旅客携带涉嫌淫秽色情印刷品百余册进境,两名旅客为同行人员,乘坐澳门航班入境,且未主动向海关申报。
该批印刷品经送广西壮族自治区“扫黄打非”工作小组鉴定,认定其中120册含有淫秽色情内容,为淫秽色情违禁出版物。
根据海关总署第16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规定,宣扬淫秽的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禁止进出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进出境,未向海关申报但没有以藏匿、伪装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的,予以没收,或者责令退回,或者在海关监管下予以销毁或者进行技术处理。”目前,违禁物已被销毁。
在此,南宁海关驻机场办事处提醒广大旅客,不要携带违禁印刷品进出境,避免给旅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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