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对酒驾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加大,但酒驾却屡禁不止,因酒后驾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还是为数不少,其原因何在?
说到酒驾,先来说说本人遭遇的一起酒驾倒车肇事逃逸事件,此事已发生5天,仍无任何处理结果,让人十分无奈。10月2日晚上9时许,在南宁市英华路一个停车场的出入口处,我们停车等候进入,前面一辆挂桂A车牌的车子的驾驶室门打开着,五六个人在门岗处拉扯和争吵,好像听到门卫说了句“你酒驾违法”的话,然后驾驶员迅速上车,并加大油门倒车,把我们的车撞了。我们叫他下车看看怎么处理,一开始,他抵赖说不是他撞的,之后走到门岗处对门卫说“我喝酒了”“醉驾,关键在于搞定”。他问我们:“要多少钱?”我说:“我们不是修车的,怎么懂得多少钱?”他说:“随你们,报警吧。”谁知,他一上车,加大油门就跑了。报警后半个小时左右,一位交警(不知道是不是辅警)骑着摩托车来了。在查看车子和做简单记录后,交警说,10月8日上班,你们到交警某某大队立案吧。我说,你不去追查那辆酒驾的车?他开车那么猛,再肇事怎么办?交警没有回应我。我问他能不能留个联系电话,他没回应就开着摩托走了。我心里想,他可能太忙了,假期都不得与家人团聚。后来,我们通过朋友,查找到那辆车的车主电话,想大家当面商量一下修车的事宜,可他们就是不愿出面,我们只好等候交警部门上班后再处理。我们国庆假期的一些游玩活动,因车子的问题,均泡汤!
有位网友说,看到一起起酒后驾车或者醉酒驾车酿成的惨祸,不由得让我们想起以前曾经玩过的一个网络小游戏:我们用小锤子砸一只只从小洞洞里伸出头来的小老鼠,谁砸得越多,谁的得分就越高。总感觉酒后驾车者就是那些小老鼠,而砸老鼠者就是那些执法的警察们。应该说,拿起锤子砸老鼠的力度在空前加大,可为何老鼠仍然频频伸头?酒后驾车者为何仍要以身试法,屡禁不止?
究其原因有两点,其一是驾驶员认识不足,存有侥幸心理;其二是处罚不及时,威慑力不够。听说在美国,一旦查出驾驶人酒精含量高于法律标准,最低要判一周监禁,重的可以判一年。希腊则规定,一旦发现酒后驾车,警察可以没收其汽车。我们对酒驾行为的查处是不是不及时和力度不够呢?好车一族基本上都有几个钱,出了事故他们可以用钱摆平,出了事故有保险公司为他们埋单。有了这些“护身符”,他们就可以视路人的性命于不顾,有的人出事故后还在叫嚣:“不就赔几个钱吗!有啥了不起的。”……一幕幕血的教训在警醒着人们,对这些违法者的嚣张行为必须坚决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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