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志英 通讯员 郭颖
现年48岁的孙某多年前到邕打拼,与前夫卓某相识并于2007年3月结为夫妻。两人白手起家,经历过艰难的创业初期,生活有了起色,经济也宽裕起来。然而2010年2月,卓某突患重病,导致智力等同于小孩。同年11月,孙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为了多分财产,孙某竟动了歪念,串通外人虚构数百万元债务,“债主”拿到钱后再转给孙某。历经数起官司,近日,该案终于尘埃落定,孙某等4人虚假诉讼罪成立,各自领刑数月不等。
丈夫患病妻子要离婚 提出还有夫妻债务
如果不是丈夫卓某患病,孙某和他的婚姻或许不会走到尽头。2007年3月26日,两人登记结婚,开始了创业之路。几年时间,公司经营得风生水起,两人在南宁置办了不少房产。然而这一切随着卓某患病戛然而止。
2010年2月4日,卓某病倒了,智力退化至几岁孩童的程度。或是受此影响,妻子孙某萌生了离婚的念头。同年11月2日,孙某向西乡塘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011年5月,法院受理此案时宣告卓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卓的母亲黄女士作为法定代理人。
儿子重病,儿媳要离婚,老太太心里虽然很难过,但也只能接受。在离婚诉讼中,孙某突然提出,丈夫生病前,夫妻俩曾欠下243万元的债务,这笔钱需要共同偿还。不过在离婚官司中,法院并没有受理该诉求,要求另案处理。
最终,昔日夫妻成了分飞燕,但关于债务的纠葛,还未理清。
串通他人虚构百万债务 最终转入自己账户
其实早在2008年10月,孙某与卓某确实接过生意伙伴谢某一笔款项150万元,但2011年1月已全部还清这笔债务。
所谓的欠另一生意伙伴单某243万元债务,事实上并不存在,是孙某为了多分共同财产,与他人合谋表演的一场戏。
原来,在离婚官司期间,孙某找到单某、谢某以及自己的侄女陈某,以银行倒账(由陈向单转账243万元,单如数转给谢,谢再转给陈)、签订虚假的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等方式,虚构孙、卓二人欠谢某的借款尚未偿还,并将上述债权转让给单某的事实。
2012年10月,单某以上述虚假证据向西乡塘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孙与卓共同归还所欠本金243万元及相应利息。与此同时,谢某向法院提供虚假证据,谎称单某已经替孙、卓二人还钱,后单某胜诉。
2014年8月,单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卓某名下一个车位;同年11月,将青秀区塞纳维拉小区一套商品房拍卖,清偿所欠银行部分后,剩余执行款26万余元全部交给单某,这部分钱最终经单某之手转入孙某账户。
东窗事发赔偿前夫 4人因虚假诉讼获刑
本以为如意算盘打得好,但孙某等人虚假诉讼行为还是东窗事发。
卓家申请检察院抗诉,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有虚假诉讼嫌疑,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通知家属报案。随着家属的报警,巨额债务背后的骗局日渐浮出水面。
眼看纸包不知火,2018年1月31日,谢某及其家属支付卓某赔偿款53万元。同年2月5日,单某及其家属支付卓某赔偿款100万元,卓某母亲黄女士对二人表示谅解。
此外,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孙某和陈某也赔偿150万元赔偿金给卓某,以求得前夫一家的谅解。
但积极赔偿并不能掩盖犯罪的事实,功不抵过。西乡塘区检察院认为,孙某等4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碍司法秩序并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四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虚假诉讼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西乡塘区法院依法判处。
日前,西乡塘区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此案。判处孙某、单某、谢某以及陈某4名被告虚假诉讼罪成立,其中孙某获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单某、谢某获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处陈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妻子如何虚构债务套取家产?
第一步:提供虚假证据
孙某(妻子)
通过银行倒账、签订虚假的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等方式虚构欠谢某钱的事实,将债权转移给单某
谢某(“原债主”)
谎称单某已经替孙、卓夫妻俩还钱
单某(“现债主”)
第二步:向法院起诉还钱
用以上虚假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孙、卓夫妻俩共同归还所欠本金243万元及相应利息,后胜诉
第三步:拍卖房产获得执行款
单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卓某一套商品房被拍卖,清偿所欠银行部分后,单某获得剩余的执行款26万余元,之后转入孙某账户
廖健安 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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