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南宁讯(记者罗暘通讯员贾经纬)7月16日下午,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据悉,此次整治主要针对12种具体的违法违规行为(详见相关链接),其中包括向未能出具死亡证明者出售墓位、超面积建造出售墓位、超标准乱收费等情形。
当天的会议明确,此次专项整治主要针对公墓建设运营和殡葬服务、中介服务、丧葬用品销售。12种违法违规行为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公墓建设运营方面的8种违法违规情形,如超面积建造、出售(租)墓穴(墓位)。根据相关规定,公墓内埋葬骨灰的墓穴用地面积超过1平方米,埋葬遗体的墓穴用地面积超过3平方米的,就属于违规。第二类是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销售方面的4种违法违规情形,如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为期两个半月。全区所有的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中心)、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医疗机构太平间、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设施等所有涉及殡葬服务和中介服务、销售丧葬用品的设施场所,都在整治范围之内。群众如遇到整治范围内的情形,可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
相关链接:此次整治的12种违法违规行为
1.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含骨灰塔陵园、地宫等);
2.公墓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3.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
4.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预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并确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这里的除外情形是指以自用为目的,逝者健在配偶生前购买合葬墓等情况;
5.建造、出售(租)超出《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规定面积的墓穴(墓位),这里的超规定面积是指超出《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公墓内埋葬骨灰的墓穴用地面积超过1平方米,埋葬遗体的墓穴用地面积超过3平方米的情况;
6.违反价格管理规定,对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墓穴(墓位)超标准收费,以及在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
7.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租)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
8.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9.违反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
10.违规经营、欺行霸市行为,包括以暴力、要挟、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控制和垄断某一区域的某一项或多项殡葬服务或丧葬用品交易,强买强卖,排除或限制竞争等行为。
11.违规运输遗体行为。主要是指没有取得营运资格,将自用车辆非法改装成遗体接运车、救护车或其他专业用车辆非法从事运输遗体或管理遗体的行为;
12.违规制售土葬棺材等封建迷信用品行为。主要是指火葬区内生产、销售棺材等土葬用的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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