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记者/孟振兴通讯员/邓胜佳)7月12日,记者从南宁市城乡建委了解到,由该委起草的《南宁市建筑行业相关从业人员信用行为考核办法(试行)》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
《考核办法》将参与南宁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的建筑行业相关从业人员列入考核范围,考核内容包括人员在执业资格、承揽业务、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行为。根据考核得分及排名情况,相关人员将被评定为A、B、C、D四个等级并按季度公布。信用等级将作为从业人员业务承接、创优评先、动态监管以及行业红黑名单管理等方面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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