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记者/李家健通讯员/陈影)近日,自治区高院出台《关于为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区法院将“优化营商环境人人都有责,人人都是环境,人人都是形象”摆在突出位置,主动拓展司法服务职能,创新司法服务保障举措,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营商环境,为推动新时代广西发展新跨越保驾护航。
《意见》提出,全区各级法院要立足广西区情,切实增强司法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权相结合,维护安全稳定的营商社会环境;坚持平等全面依法保护原则,营造公开透明的法治化投资环境;依法妥善审理执行各类商事金融案件,维护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审理各类涉外商事海事案件,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信用保障;要优化便民工作机制,打造公正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环境;完善各类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司法服务保障营商环境提升的强大合力。
新闻推荐
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南国微生活”(nanguowei)。南国微生活近日,广西医科大学的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学校又准备分鱼啦!7月2日,...
南宁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南宁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