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生活报记者卢荻通讯员李斐振
本报讯7月1日晚上,南宁交警八大队在辖区开展了酒驾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分别查处两名涉嫌酒后、醉酒驾车的男子。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涉嫌醉酒驾驶人黄某在聚餐结束后不顾同桌人员劝告,非要酒后驾车,结果被交警逮个正着。
当晚9时40分,一辆灰色宝马小汽车驶到科园立交检查点时,被交警拦下例行检查。执勤交警持“初检棒”上前检查时,就闻到了车内浓郁的酒气。经“初检棒”吹气检测,显示该车驾驶人黄某有酒后驾驶现象,后经酒精检测仪进一步检测,发现其酒精含量高达10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交警在了解黄某喝酒驾车情况时,其坐在副驾驶的朋友表示,当时聚餐结束后大家多次劝告黄某不要酒后驾车,但是黄某毫不在意,以为不会那么巧有交警查车,遂心怀侥幸之下开车搭载大家一起离开。
当晚10时19分,南宁交警八大队另一个检查点也传来查处到酒驾交通违法行为信息。当时,一辆银色丰田小汽车从科园立交往动物园方向行驶,行驶到科德路口时被交警拦下进行检查。交警通过“初检棒”检查发现,该车驾驶人梁某吹气检测结果为50mg/100ml,遂带其前往旁边交通岗亭进行进一步检查。在路上,心怀侥幸的梁某向交警辩称其没有喝酒,“我喝了功能饮料,还吃了一斤多荔枝。”梁某称,但交警对其说法不予理会。最后经酒精检测仪检查,发现梁某酒精含量为51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面对检测结果,梁某默不作声,乖乖签字承认。
经了解和核实,发现梁某坐于副驾驶的妻子有驾驶证,在办完相应手续后,交警让其妻子驾车带着梁某离开了。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会被罚款1000元,同时并处10日以下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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