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在小区的“僵尸车”车头落满枯枝。今报记者李俭芹 摄
今报记者李俭芹
一停就是11年,长期霸占公共停车位,引来老鼠做窝,拖欠停车费一万多元……南宁富丽华庭小区的一辆“僵尸车”成了小区业主的“心头刺”,然而因联系不上车主本人,如何处理成了难题。日前,小区业主大会已表决要求物业在6月30日之前将该车清理出去。因这辆车属于个人财产,物业处理合法合规吗,拖欠的停车费以及处理的费用该由谁承担?
1车的来历车主房子卖了,车却一停11年
6月28日,记者见到了这辆“僵尸车”,该车前盖上落满枯枝败叶,4个轮胎都瘪了,车底积满淤泥,车身的油漆倒是完好无损。物业的“挪车通知”在车头已被枯枝压盖,车辆后视镜等多处被贴了小广告。也许是因前阵子连日大雨,该车身上的尘土已被冲洗干净,车牌“桂A88599”清晰可见。
这辆车的来历,该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都已换了几茬人,都说不清。只有2004年入住该小区,并一直在小区担任业委会主任的贺先生对这车的来历略知一二。
2004年,贺先生搬来该小区后,很快和邻居魏先生熟识,这辆别克车正是魏先生当年的常用车。贺先生记得,魏先生2006年将自己的房屋转手给了A,此后,A又将房屋转卖给B。至今,该房屋由B使用。贺先生也没有注意到,搬离小区的魏先生并没有带走自己的“座驾”。直到2007年,为了满足业主日益增加的停车需求,小区进行改造,增加了一部分公共停车位。新车位投入使用后,贺先生才发现,魏先生的车还停在小区公共停车位上,此后多年未曾挪动。
十多年前,这款车的市场价还算比较高,谁也没有料到主人会“冷落”它至今。
2物业烦恼车主再没现身,拖欠一万余元停车费
随着小区停车位越来越紧张,不少业主开始留意到这辆“僵尸车”,但是物业服务中心已经联系不上车主。
服务该小区的全俱物业相关负责人称,他们公司在2004年开始为该小区服务,2009年建立了智能停车系统,当时就发现这辆车已经是欠费状态了。从2009年小区停车系统上线至今,车主从未现身,也一直没有来缴纳过停车费。小区公共停车位停车费为150元/月左右,一年收费约1800元,这样算来,该车光停车费就已拖欠一万多元。
对于这辆欠费且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僵尸车”,广大业主意见非常大。除了占有公共停车位以外,这辆车还带来了环境卫生问题。全俱物业负责人称,该车四周他们都会经常打扫,但车底下却难以打扫,因此车下不光积淤,还藏污纳垢,成了老鼠聚集地。物业不时会接到业主举报,称从车底传来恶臭。每当部门检查卫生,这辆车都会让业主和物业很为难。
3几番周折找到车主女儿,却被“踢皮球”
经过查找,物业发现在富丽华庭小区,另外还有一套房屋登记在魏先生名下。物业服务人员经过多次交涉得知,该房屋并非魏先生本人居住,而是魏先生的女儿一家居住。但对于交费或者挪车的要求,魏先生女儿一家要么声称会将此事转告魏先生,要么置之不理。至今,小区业委会和全俱物业均未联系到车主魏先生本人。
2015年,富丽华庭业委会、全俱物业联合向南湖街道办嘉宾居委会发函,请求处理这辆“僵尸车”。记者在当时的函件上看到,“该车在小区停放了8年之久,且无人使用,也未缴纳任何停车费严重侵害了广大业主的利益。同时,响应‘美丽南宁\’号召,电话告知魏××将车移走,并补缴停车费,但车主一直未采取措施”。
小区业委会主任贺先生称,虽然车主的信息在交警部门有登记,但因为涉及隐私,交警部门不能随意提供,除非涉及案件需要查询。因此,这十多年来,无论是业委会还是物业服务中心,都未能联系到车主本人。
最近,在政府部门的协调下,交警部门给了物业经理一个电话,但物业服务经理打通电话后,发现接听电话的是一名女士,是否为车主本人尚不可知。该女士向物业经理表示,因为当年他们购买的车库不够大,开发商承诺他们停在公共停车位,一谈到移车并交费,对方就挂断电话。6月29日,记者拨打该电话号码,试图核实信息,但无人接听。
4各方为难费用谁承担,物业是否有权处理
与普通的“僵尸车”不同,该车辆的信息比较齐全,车牌号也很完整。业内人士表示,这款车目前已停产,10年前的市场价约为20万元,现在正常运行的同款二手车市场价大概为3万元。还有人对该车辆的号牌感兴趣,认为是难得的数字,如果转手可出好价钱。
这辆车到底该何去何从,让多方为难。3年来,它成了业主的心头刺。日前,经业主大会表决,要求物业将该车在6月30日之前清除出去。但它该清去哪里?此后产生的停车费用等该由谁承担?小区物业经理称“非常为难”。物业经理说,这辆车已犯众怒,不清除,他们下一年的服务合同可能得不到业主支持,清除吧,又没有相关法规依据。
物业决定求助交警,但交警部门来现场看了以后称,这辆车没有违规停放,是正常停放在小区划定的停车位上,因此,他们不能对该车执法。如果该车达到了报废条件,也只有在其上路时,交警才能进行强制报废。
贺先生称,2015年,该“僵尸车”的问题曝出后,引起了青秀区相关领导的关注和过问,但最终没有得到解决。
6月25日,全俱物业再次通过书面告知函向魏先生发出了“最后通牒”,要求他6月27日前移走,否则执行业主大会决议,强行将该车辆拖走。然而,截至记者发稿时,该车仍停放在原地。
5专家建议起诉车主侵权,让其挪车
在业主大会作出强行拖车的决议后,引起了各方热议,法律界人士也提供了一些建议。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蒋鸣湄认为,拖车这个办法看似有效,但还是不太妥。车辆作为业主私有财产,受到法律保护,即使广大业主认为该车已经被车主丢弃,也需要车主本人进行确认。因此,她认为可以尝试由业委会代表业主群体,以拖欠停车费或侵占公用车位为由起诉该车主。以便在诉讼中尽可能找到车主,确认其意思表示。
广西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唐建勇也认为,该车属于有主车辆,强行拖车涉嫌侵权,他称,即使该车辆已经达到了报废标准,按照法律规定,也必须是由车主进行报废,其他人员不能进行该操作。的确应当通过起诉车主侵权来达到寻找车主移车和追索停车费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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