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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李俭芹徐庆成)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目前正在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详见本报6月25日A5版)。对《规范》,您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购买全装修商品房,在室内装修方面,您可有闹心的遭遇?即日起,在《规范》公开征集意见期间,本报通过QQ群811068708以及热线电话0771-5690987搭建互动平台,与广大市民、网友共同关注全装修商品房的装修质量。
市民李先生在南宁市东葛路延长线某楼盘购买了一套全装修房。和其他很多楼盘一样,该楼盘开发商认为的装修标准不止是“全装修”,而是达到了“精装修”。当时,李先生购房时签订的装修合同价格是5000元/平方米。但收房后,李先生发现地板砖如同“豆腐块”,用指甲一抠,就能抠下一块来。另外还出现了多种不如意的情况,比如卫生间渗水。“这也能叫做精装房吗?”看到新买的“精装修”房室内装修质量这么差,李先生将情况反映到主管部门进行维权。但装修质量是否合格,究竟是谁说了算,主管部门在处理过程中也比较为难。虽然李先生多次与开发商协商,最终的维权结果却不尽如人意。
记者了解到,去年年中,南宁市建委出台有关全装修房装修标准规定,商品房室内装修价格上限最高3000元/平方米,最低1000元/平方米。此后,南宁绝大多数楼盘都按照3000元/平方米,与购房者签装修合同。不过,也有些楼盘装修价格达到甚至超过了5000元/平方米。今年及未来几年,包括南宁在内,我区将有很多全装修房进入交付期。如果您有话想说,欢迎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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