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户向记者描述“被撞”的情况。
拆迁房在崩塌时一头撞入旁边的楼房。 南国早报记者 周伟武摄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周伟武)最近,南宁市兴宁区鸡村一带正进行拆迁。6月20日中午,一栋拆迁房在倒塌过程中,撞向旁边的民房,造成该房严重受损,所幸未伤及人员。事发后,被撞房的住户要求拆迁队修复房子或赔偿损失,但尚未得到解决。
拆迁房侧倒
殃及旁边楼房
被拆迁房撞烂的房子,位于兴宁区鸡村4组的花木培育批发基地附近。6月23日上午,南国早报记者来到现场时看到,两台拆迁机器停在一栋被拆倒的房子旁边,被拆楼房的部分废墟倒在隔壁一栋6层高的民宅间。
被撞民宅内共住了10户人,目前水电仍正常供应。记者走进被撞民宅后发现,被拆楼房的部分框架和大量砖石都卡在楼内,多处墙壁损毁甚至垮塌,屋里的多件家具和家庭用品被损坏。
“当时有孩子在房子里玩,幸好她不是在客厅玩,要不后果难以想象。”在该栋楼的202房,住户吴先生的客厅墙壁被拆迁楼撞出一个大洞,大量的砖块砸下来,不少物品都被砸烂了。吴先生说,事发时间是20日中午。当时隔壁正拆房子,由于两栋楼之间有约两米距离,住户们没有接到什么通知,都以为被拆房子会垂直倒下,影响不到自己,所以都没有撤离,现场的拆迁人员也没理会。没想到,被拆房子倒下时,墙体突然往旁边倾斜,撞上了他们住的楼房,“碰撞发出了很大的声音,大家都以为我们住的房子也要倒下了。”
3楼的墙壁也受到不同程度损坏,住户覃先生说:“房子被撞烂后,我们要求拆迁队修复或赔偿,但没人理会我们。”楼房被撞伤,住户们知道继续居住在里面很危险,只好选择报警,但民警也只能建议他们找拆迁队协商。而拆迁队人员给出的答复就是:“他们只负责拆房,无能力处理此事。”
租地建的房
未见协商补偿
住户许先生告诉记者,房子内的10户人家都是广西各地来邕的务工人员,到南宁已有十多年,主要是从事建筑工作。由于无力购买商品房,他们这帮朋友在2012年时相约一起到城中村租地建房。当时,他们每户出资约10万元,与鸡村4组的李某等4人签了相关协议,租下这块约200平方米的土地,建起6层高的房子。房子一楼用作杂物房,二楼到六楼每层两套房,每户住一套。
住户手中的《租地合同书》显示,甲方(李某等4人)将名下的宅基地租赁给乙方(吴先生等人)使用,乙方一次性付清租金。合同有效期至政府部门征用该地为止。如该土地被政府征用,地上附着物和建筑物的补偿金归乙方所有。
“我们这栋楼也被列为拆迁范围,但目前拆迁部门还未找过我们商量拆迁事宜。”覃先生说,他们清楚自己的这栋楼报备手续还未完善,属违章建筑。但根据南宁市的有关规定,他们的房子也还是能得到相应的补偿。事情发生后,他们到拆迁项目部反映过,但也没人出面受理,他们的居住安全问题也没能解决。
拆迁队闭门
城区将做处理
记者随后电话联系了土地租赁方李某。李某证实这份合同的真实性,并表示,按照协议,这块地的补偿金属吴先生等人所有,他会配合他们领取这笔钱。
在现场,记者未找到任何拆迁队的工作人员。在住户们的指引下,记者又找到了设在附近的拆迁项目部,但其办公室大门紧闭,无人在内。一名安保人员说,当天是周末,所以无人上班。
随后,记者将此事反映给南宁市兴宁区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并不知道此事,但会联系相关职能部门,立即介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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