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新韬通讯员陈媛陆中杰)6月19日,记者采访了解到,南宁交警三大队泥头车专项整治组在五象大道利福路口开展泥头车超载超限、撒漏、反光标识不清晰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时,拦获一辆严重超载的泥头车,该泥头车司机驾照与准驾车型不符,且不随车携带驾驶证,被交警作出记19分、罚款3050元的决定。
6月19日,车牌号为桂A××××1的泥头车被交警拦停进行检查时,该车司机神情紧张,在回答交警问话时含糊其辞,且不能当场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声称驾驶证放在家里忘记携带。面对种种疑点,交警对司机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原来驾驶该泥头车的司机施某持C1驾驶证,与驾驶车辆准驾不符,而且泥头车挡板有泥土溢出,经过磅称重,存在超载110%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
据施某交代,该泥头车原本不是他开,由于原司机身体不舒服,于是他心存侥幸驾驶该车帮原司机“拉货”。交警三大队执勤民警依法对施某准驾车型不符、不随车携带驾驶证、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重量110%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记19分,并处以3050元的罚款。
交警提醒,车辆超载超限,尤其是大型车辆超载后,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容易导致轮胎负荷过重、变形,从而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翻车等交通事故,会严重危害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诱发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主因。因此,驾驶车辆运载货物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的装载规定,杜绝超限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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