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故事
编者按
对年度报告进行公示,不仅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也是企业积累社会信用的过程。年报公示作为经营者信用信息的基础,对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6月11日至15日,本报将刊发一组发生在南宁市青秀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基层的“年报故事”,也借此提醒经营者认真对待年报公示工作,切莫因小失大,影响正常经营。
南国早报记者雷倩倩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是企业年报公示的法定期限,请及时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进行年报。”这是近段时间在南宁市青秀区工商部门登记窗口最常听到的一句话。6月11日,距2017年度年报公示的最后期限不足一个月时间,南宁市青秀区工商质监局提醒经营者,逾期不进行年报将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影响企业及其负责人信用记录。据悉,目前已有经营者因未按时年报而受影响。
今年3月,王女士来到埌西工商质监所,神情凝重。原来,她去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却被告知企业有信用污点,无法办理贷款业务。经工商登记窗口工作人员查询,王女士经营的企业没按时完成2016年度年报公示工作,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同时,工作人员告知,只有按要求补报2016年度年报,并按时完成2017年度的企业年报,企业才能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后,企业的信用还会受到影响吗?”得知原因,王女士担心地问。“即便补报了年报,企业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但曾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原因、列入日期以及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原因、时间等信息在公示系统里仍然可以被查到,这是不认真对待年报必须要面对的。”听到工作人员的回答,王女士悔不当初。
因不按时进行年报而受影响的还有个体工商户。蒋先生经营一家餐饮店,去银行办理业务才发现,店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银行拒绝为其办理业务。4月9日上午,东盟工商质监所刚打开大门,蒋先生便冲到窗口,希望能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在窗口工作人员指导下,蒋先生只花几分钟就完成了年报补报工作,店铺信息记录也恢复了正常经营状态。
据了解,南宁市青秀区辖区内经营者数量众多,位居南宁市各城区之首。尽管工商部门多次发出提醒,仍有部分经营者不重视年报公示工作。在2017年的年报公示工作中,因未按时年报,该城区有6370户企业、7830户个体工商户被列入异常名录,信用记录受到影响。
工商部门特别提醒,2015年度年报工作启动以来,至今已是第三年。根据规定,连续3年未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但招投标、贷款、用地、参加政府采购等经营活动将受限制,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所有规定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情形的,才能被移出“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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