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乔晓莹通讯员孙晓梅韦欣
■核心提示:
青少年被誉为“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所在。但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屡屡发生,误入歧途的孩子们让社会为之揪心。他们本应享受美好的青春年华之时,却背上了沉重的精神枷锁和思想负担。
如何让青少年健康成长?南宁中院结合自身审判职能,成立了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除了审理未成年人案件外,他们还承担着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以案释法,对广大青少年进行普法教育的延伸职责,为孩子们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A寓教于审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
“孩子,假释后你并非完全自由,仍然要在社会上服刑,还需要接受社区的监管矫正。希望你能真诚悔过,以后在学习生活中明辨是非,远离犯罪,好好改造,要感恩家人、感恩社会……”南宁中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在审理少年犯小池假释的过程中,进行到法庭教育环节,由心理辅导老师为他做心理调适,帮助他重塑健康人格。
小池父亲也到庭,参加了整个庭审过程,表示今后要改进教育孩子的方法,给孩子更多的关心,帮助他重新做人。
随后,法庭对小池宣判准予假释,并当庭宣读了社区矫正告知书,以法律文书的方式正式告知其应遵守的相关规定,禁止其进入网吧、歌厅等场所,禁止其接触社会不良人员、参加不良聚会,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同时要求其每半年向该庭报告近况一次。在各方共同监管下,小池现在已服刑完毕,并努力工作,远离了以前的不良朋友和不良嗜好,正常地融入社会生活中。
这是南宁中院认真贯彻少年司法“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寓教于审、联合帮教,积极促进未成年犯改过自新的一个缩影。
该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作为广西唯一一个审理未成年人减刑假释案件的审判庭,针对未成年罪犯的特点,不断地改造未成年人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模式,创造性地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庭审模式引入未成年犯减刑、假释案件中。庭前安排心理辅导老师对提请假释的罪犯进行心理评估和心理辅导,对罪犯再犯罪危险性进行客观评价,将其作为合议庭是否准予假释的重要参考。在庭中增设家长到庭和法庭教育程序,由法院、检察院、未成年犯管教所、家长、心理辅导员等各方对未成年罪犯进行励志教育、进入社会的职业引导、心理调适和亲情教育,把减刑假释案件的庭审打造成为一个震撼服刑未成年犯内心的生动励志课堂。
B社会联动打造少年司法维权体系
未成年人蓝某涉嫌违法犯罪,进入良庆区法院审理评估阶段。
良庆区司法社工服务工作站的社工参与进司法程序中,帮助维护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消除其心理障碍。随后,蓝某改变程度很大,不仅满足了附条件不起诉情形的条件,而且还在社工帮助下返校学习。
蓝某的转变也影响了他周围那些辍学的青少年,在他的牵线搭桥下,司法社工与他朋友圈里有行为偏差的青少年建立了联系……
司法社工的介入,一改之前社区矫正青少年和附条件不起诉青少年只需要每个月到街道司法所报到1次的状况,通过紧密联系,建立起社工和迷途少年间的信任。在南宁中院的倡导和指导下,少年司法社工站率先在西乡塘区成立,目前,已覆盖了该市各主城区,服务对象从涉案未成年人扩大到不良青少年,成为了社会力量参与司法、关怀和改造不良青少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以及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有效平台。
南宁中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介绍,该院还牵头促进市法、检、公、司联合签订了《南宁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暂行规定》,实行公安侦查先行调查,检察院、法院补充调查,司法局社会矫正审前调查评估,少数案件心理辅导员出具心理评估报告的立体型社会调查工作机制,力求对每一名涉案未成年人的一贯表现、成长经历、犯罪成因甚至心理状况进行全面、客观、真实的了解,为定罪量刑以及教育感化涉案未成年人奠定坚实基础。
推行新航少年司法心理辅导项目,构建少年法庭法官心理咨询师+社会专职心理咨询师的心理矫治工作架构,开展“心蕾”少年司法科研项目……近年来,南宁中院多措并举,加强与检、公、司等政法单位以及工、青、妇、教育、心理学会、学校等机构的联系和协作,积极打造全市少年司法一体化机制,形成了一个既分工明确、相互监督,又相互协作、彼此给力的联动工作格局。
C法进校园让孩子们增进法治意识
“小Y今年15岁,上周偷了同学一部2000元的手机,这周又持刀抢了路人的20元钱,请问小Y犯了什么罪?应该受到何种处罚?”
“犯盗窃罪和抢劫罪,要受到刑事处罚。”主持人话音刚落,一名选手便按下抢答器迅速作答。
“这名选手的回答不完全正确。首先请大家注意小Y的年龄,15岁,属于第二档相对刑事责任年龄,所以他盗窃手机的行为还不构成盗窃罪。”法官现场点评道,持刀抢钱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刑法规定抢劫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是南宁中院与教育局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的一个片段。近年来,该院创新校园法治教育形式,提高普法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按照让学生“在学中玩、在玩中学”的理念,举办大型的预防校园欺凌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将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融于妙趣横生的情境中,提升了法治教育的实用性、趣味性和互动性。
去年以来,南宁中院对原有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展厅进行升级改造,增加地面感应系统、电子互动问答等现代多媒体手段,科学策划展馆内容,使教育和成长主题更加凸显。今年1月,该展厅以崭新面貌重新对外开放。
该院还协助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收集全市法院审理的涉校园欺凌典型案例,并制作成案例集,向中小学校发放。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以来,该市两级法院通过编印典型案例集、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制讲座、少年法庭开放日、模拟法庭等方式,广泛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专题普法活动227次,制作宣传板报、发放宣传册2.7万余份,活动范围覆盖全市中小学生15万余人,起到了预防校园欺凌行为,提高未成年人自我防护意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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