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中院民四庭积极履行审判职能,扎实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充分展现了女法官热情服务、廉洁为民、刚正不阿的新形象。近日,该庭被南宁市妇女联合会命名为“南宁市妇女儿童维权岗”。
优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该庭实行优先原则,为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并由办案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女法官主审案件,坚持优先审理、尽快审结,为妇女儿童提供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
该庭认真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规定,通过组织专业审判团队、审理模式创新、裁判文书简化、统一裁判尺度、加强联动司法等多种渠道,为妇女儿童提供便捷司法服务。
落实保护政策,切实保障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在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工作中,一方面通过继续执行与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劳动争议案件信息交换制度,及时发现劳动人力市场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加强联动司法,积极化解劳动争议纠纷,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女性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合法用工、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带动生产经营转型升级,构建和谐用工关系;另一方面,统一裁判尺度,加大对基层法院指导力度,妥善审理了一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系列案件,解决了大批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问题,切实保障妇女职工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权利。
充分保障妇女儿童财产权益
在民间借贷与金融借款案件审理工作中,该庭充分考虑妇女儿童身心特点,准确认定事实,有力保护配偶一方,特别是妇女的合法财产权益。
对民间借贷与金融借款案件中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等难点问题,该庭通过召开法官专业会议,及时反馈和研究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实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出台的司法解释,研究出台相应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对于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举债的情形审慎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另外,该庭结合审判工作,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在每年的“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六一”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等节假日,积极认真开展送法进校园、进乡镇、进社区活动,通过以案说法、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向妇女儿童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引导他们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妇儿维权浓厚氛围。
南宁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工作取得可喜成绩。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共有“妇女儿童维权岗”45个,其中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17个,南宁市级“妇女儿童维权岗”28个。
(黄向洁 孙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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