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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低价组团、无证经营违法失信 一旅行社及一自然人被南宁旅游业“拉黑”

来源:南宁晚报 2018-02-01 06:31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记者 黄颖 实习生 雷靖文)记者日前从南宁市旅发委获悉,南宁市粮运旅行社有限公司、自然人蒋某因违法失信行为被市旅发委列入南宁市旅游业“黑名单”。自2017年12月15日起施行《南宁市旅游行业“红黑名单”制度(试行)》以来,已有2个旅游市场主体被列入南宁市旅游行业“黑名单”。

市旅发委日前公布的《南旅信用公示[2018]02号》显示,南宁市粮运旅行社有限公司,因存在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接待旅游活动,并通过欺骗旅游购物行为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失信行为,被列入南宁市旅游行业“黑名单”,认定日期自1月19日开始,有效期为1年。

此外,根据《南旅信用公示[2018]03号》,自然人蒋某因存在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失信行为,被列入南宁市旅游行业“黑名单”,认定日期自1月3日起,有效期为1年。

据悉,市旅发委出台的《南宁市旅游行业“红黑名单”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自2017年1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两年。

根据《制度》,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旅游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旅游市场主体应当列入旅游行业“黑名单”(以下简称“黑名单”)。对列入 “黑名单”的旅游市场主体,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列入异常企业名录或者专项检查名单范围,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实施有效监管。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对列入 “黑名单”的旅游市场主体的整改情况要适时进行检查。对纳入“黑名单”的旅游市场主体,在记载期间应取消对其参加本系统各种评先、选优活动的资格,取消当期可享受本系统的财政扶持资金或各级财政项目申请资格。

南宁市旅发委相关人士表示,《制度》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南宁市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市旅发委鼓励社会公众对列入 “红名单”“黑名单”的旅游市场主体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或与实际公布名单不符的,可向市旅发委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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