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南宁讯(记者卢荻通讯员吴桂莹)1月10日,广西区高速交警六大队民警发现,在G75线兰海高速公路那马服务区路侧应急车道上,一名男孩拖着一只白色箱包正准备沿着高速公路行走,民警立即制止了这一危险行为。
据了解,男孩未满18岁,系陕西渭南人。他从北海乘出租车去南宁,由于身上钱不够,竟被出租司机丢在了大塘服务区。无助的他打算沿着高速公路一路走到南宁,结果在那马服务区路段被民警及时发现并制止。据了解,男孩姓刘,曾在深圳及北海短暂务工,后辗转来到南宁。男孩不仅身份证在深圳务工时给弄丢了,也没有手机和现金。
考虑到刘某的实际困难,民警先是协调服务区工作人员,煮了热腾腾的面条给饥肠辘辘的刘某填饱肚子。随后,民警把他接回大队,联系了他的家人,并带他去派出所开具了临时身份证证明,以方便他去火车站乘车。最终,刘某安全地抵达了南宁火车站,搭乘至西安的火车回家。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行人不允许进入高速公路,一旦进入极易引发恶性交通事故。广西高速交警提醒广大司机,切不可图一时之方便,随意让乘客在高速公路内下车,否则高速交警及运管部门必将追究其责任。同时,乘客无论何种情况都要到正规站点购票乘车,并注意保管车票记好所乘车辆号牌,一旦被司乘人员要求在高速公路内下车,应当立马报警救助,并将所乘车辆号牌第一时间告知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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