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凌剑伊)自2018年1月1日起,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暂停办理私营企业集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并从当日起对已取得保障资格和实物配租的私营企业进行全面清查。
据了解,自受理私营企业职工集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工作以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南宁市住房局共通过资格审核290家私营企业,其中不乏一些知名企业、公交等特殊行业企业等。
公共租赁住房为企业职工提供了住房保障,保证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但这样的惠民工程却被一些不法分子所利用,2017年以来,市住房局陆续接到群众投诉举报部分私营企业违规收取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费用,部分私营企业借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名义实施诈骗,甚至有部分私营企业通过各种方式企图违规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为此,自2018年1月1日起,市住房局暂停办理私营企业集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并从当日起对已取得保障资格和实物配租的私营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凡是为非本企业职工申请住房保障的,一律取消该企业办理保障性住房业务资格,并要求该企业进行整改;不配合进行整改的,相关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该企业开展联合惩戒,并根据惩戒结果向社会公布涉事企业名单。
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是面向社会符合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只租不售。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需申请人本人或用人单位集中为本单位职工申请,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如有企业、中介或个人向申请人收取额外费用的,纯属欺骗,望广大市民提高警惕。如发现上述违规情况的可拨打南宁市保障住房资格审核和管理中心电话:0771-570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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