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南宁晚报》,2017年12月30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扶贫办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申请认定为“就业扶贫车间”后有相关奖励措施。
据悉,“就业扶贫车间”是指以促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地就近实现灵活就业或居家就业为目标,设置在乡镇(村)、组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从事农产品加工、手工工艺、种养殖等生产活动或来料加工业务的生产加工点,分为利用乡镇(村)闲置土地、房屋创办的“厂房式扶贫车间”和分散加工的“居家式扶贫车间”。
申请认定“厂房式就业扶贫车间”,需满足企业(个体工商户)在乡镇(村)建设、购买或租用厂房从事生产加工活动,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吸纳5名(含)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相关条件。申请认定“居家式就业扶贫车间”,需满足企业(个体工商户)在乡镇(村)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建立承揽关系,委托5名(含)以上贫困劳动力居家从事生产加工活动相关条件。申请认定为“就业扶贫车间”的企业(个体工商户)须为其吸纳就业或委托从事生产加工活动人员购买每人每月不低于15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在奖励措施方面,《通知》规定“就业扶贫车间”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签订劳务协议或承揽合同,在1年内累计工作不少于6个月、给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不低于6000元劳动报酬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
新闻推荐
南宁推广“电子身份证” 一年用户超20万,该证可用于开房开锁等
据新华社南宁12月30日电(郭轶凡)据南宁公安部门介绍,自去年11月发布“电子身份证”以来,“电子身份证”用户已超过20万,目前已经运用于住宿、开锁登记、网上缴纳交通违章罚款等多项便民利民服务。当地...
南宁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南宁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