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覃宏玲 通讯员 陈桂恩) 12月12日,本报报道了《保安收取小区“汽车占位费”后失联》一事。昨天,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案情通报称,12月13日,苏某因涉嫌伪造公章已被青秀区警方处以刑事拘留。
苏某曾经是南宁市某中学老师,2016年9月退休后从事保安工作。今年3月,苏某经朋友介绍到易土居小区当保安,主要负责门卫工作和代收物业管理费。9月,易土居小区物业公司肖经理因为工作调动,经过小区业主同意,就让苏某全权管理易土居小区物业工作,包括小区的维修,收取停车费、水电费等。苏某接手后,发现该小区水费损耗大,水费上出现了亏空,于是就想通过收取停车费的办法来弥补水费上的亏空。易土居小区对面就是广西电台,苏某按照200元/月的价格向广西电台需要停车的工作人员收取停车费。如此,白天上班时间他们就可以把车停放在小区里。但后来随着停放小车越来越多,导致小区内部分业主和一些交了停车费的广西电台工作人员都没有车位停放。交了停车费却不能停车,上交的停车费又不能退回。于是,12月8日,这些车主向辖区派出所报了案。
经调查,有40多名车主陆续把2018年全年停车费共10万多元人民币交给了苏某,这些钱一部分被苏某用来偿还亏空的物业费,剩下的被用于网上赌博和还赌债。民警发现,在该事件中,苏某给车主们出具的缴费收据上的公章是伪造的。12月12日,苏某向警方投案自首。12月13日,苏某因涉嫌伪造公章已被青秀区警方处以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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