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领新房钥匙前,要签下开发商准备好的这份《申请书》。 南国早报记者 周伟武摄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周伟武)“辛苦买房子,开发商不仅拖延交房,居然还要逼我们放弃索赔。”近日,在南宁市佛子岭路的某小区,一些业主遇上烦心事:他们在该小区购买的房子已达到交房条件,开发商却要求业主签下放弃拖延交房索赔的《申请书》,才交付新房钥匙,否则只能继续等待交房。
业主:
拒签《申请书》拿不到钥匙
12月5日上午,南国早报记者来到该小区2组团。在3栋的楼下,看到不少装修公司正在揽业务,搬运装修物料的工人进进出出。
业主韦女士说,2015年底,她花120万元,在该小区购买一套3居室,合同协议是2017年4月30日交房,拖到现在才达到交房条件。按照原本的合同,这样的延误至少可获几千元赔偿。然而如果业主要拿到钥匙,还要签一份“自愿”放弃索赔以减免物业费的《申请书》。“没办法,胳膊拧不过大腿,前几天我已签了《申请书》,吃点亏算了。”
业主陈女士则一直扛着不签这份申请书:“开发商的交房办理点设在物业公司。我来了两次,因不愿签申请书,一直拿不到钥匙。”她随后带记者来到小区物业办公室,再次要求领钥匙。果然,工作人员拿出一份《申请书》和一份《同意减免物业服务费通知书》,要求她签名。因为她依然不同意签字,工作人员拒绝将新房钥匙交给她。
回应:
业主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记者从开发商给业主准备的《申请书》上看到,业主提出申请后,开发商给予业主减免一定物业费,业主放弃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涉及实际交房时间变更的所有索赔。
“业主在这个《申请书》和《通知书》上签名,就可减免一年物业费。”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说,这个交房程序是开发商制定,签了名字立即领到新房钥匙,否则要等到12月7日,才知道是否能拿到钥匙。
在现场,有业主提问,房子已拖延几个月了,为何还非要签下《申请书》,才给业主钥匙呢?物业工作人员答复,这是为业主的安全着想,因为有些房子还在整改中。
“签了《申请书》房子就安全,就能拿到钥匙,不签房子就没整改好。这解释太扯淡了。”在该小区的微信群上,不少业主对此表示不解。
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售楼部咨询。一名开发商方面的工作人员也表示,这是公司规定的交房程序。
对此,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有关人士表示,此事已不是房产部门的监管范畴。由于涉及购房合同的相关内容,建议购房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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