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是人生大事,有人打起了房子的歪主意,设下连环陷阱。因轻信男子吴某“有经适房内部指标”的谎言,市民叶某和几名亲朋好友先后多次向吴某汇去70多万元,不料,吴某就此“人间蒸发”。今年9月,叶某在建政路偶遇吴某,当即报警抓人。原来,自称某房地产公司老总的吴某,其实是一个有犯罪前科的无业游民,其所有公章都是伪造的。昨日,记者从西乡塘区检察院了解到,目前,吴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已被逮捕。
诱惑:首付只需5万元车位8000元
现年56岁的叶某,在2015年7月通过亲戚介绍,认识了自称是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老总的吴某。吴某称,其公司正在开发建设南宁鑫利华小区,这是南宁市政府投资的经济适用房项目,他手里有几套经济适用房的指标,可以通过操作将房子卖给叶某。首付款52000元,车位全款仅8700元一个,价格远比市面上的商品房和车位要低。
这么便宜的价格,让叶某动了心。从2015年6月初到9月底,叶某陆续将购房款的各项费用总计23万余元交给了吴某,双方签订了《南宁鑫利华小区经济适用房购买合同》。与此同时,叶某的亲友黄某、程某等人也向吴某买房。看着购房合同上偌大清晰的红色公章印,大家丝毫没有怀疑。
“他是我妹妹的高中同学,都是熟人,以为自己赚到了。”其中一名购房者黄某说。
蹊跷:“指标房”的钥匙打不开房门
2015年7月底,叶某等来了好消息。吴某拿来了5把新钥匙给他,钥匙上还贴有“(46)一单元801室”的字样。“他说这是新房的钥匙,让我们等等,不久就能搬去住了。”叶某欣喜若狂,对吴某更加信任了。
同年8月,吴某带着叶某等人去到秀安路的鑫利华小区查看。他指着一栋还没有楼牌号的新楼告诉众人,“这栋就是46号楼,现在因为政府正在搞检查,所以不方便去看房”。大家记住“新家”的位置了。
同年9月初,叶某又去鑫利华小区看“新家”。正好46号楼下开着门,他便进入楼里上到一单元801室。他掏出吴某给的钥匙,却怎么也开不了门,顿时有了怀疑。
随后,叶某赶到南宁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和吴某所称的广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查询,得到的消息是某房地产公司根本不知道吴某此人,而吴某拿来给他们签的购房合同上盖的公章都是假的。“我所购买的鑫利华小区46栋早已经建好住了人。”查询结果让叶某傻了眼。
真相:精心编制谎言骗了多人房款
意识到自己被骗,叶某联系吴某却发现对方已经关机,人也不知所终。“几家人一共被骗了77万多元。”叶某说,一想到被骗了那么多钱,大家寝食难安,非常后悔。
在寻找了吴某两年后,今年9月21日,叶某在园湖建政路口电力设计院门口发现吴某的身影,当即向辖区派出所报了警,吴某被民警抓获归案。落网后,吴某一开始拒不承认自己拿了叶某等人的钱,后来承认收了3万元,之后又改口称自己拿了叶某、黄某、程某等6人共计197000元,自己没工作没钱,这些钱都被挥霍一空了。
吴某交代,2015年年中的一天,他在路上遇到了高中同学黄某清。聊天中,他谎称自己帮人办中介,并可以想办法帮人买到经济适用房。黄某清很感兴趣,询问能不能帮自家亲戚搞到一套经济适用房,吴某当场应允。后经黄某清介绍,叶某、程某等人纷纷找上门来。将钱挥霍一空后,吴某深知无力偿还,索性躲了起来。
昨日,记者从西乡塘区检察院了解到,吴某诈骗的数额已被认定的有52000元,其他数额及事实留待公诉再行审查。因涉嫌合同诈骗罪,日前检察院已对吴某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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