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蒋文跃)10多天前,吴先生在广西外国语学院承租了一个铺面卖茶饮,结果开业第一天就与学校商议退租。当时,校方工作人员口头承诺会退回6万元承租总费用。然而,吴先生几天后却接到通知,校方表示只愿退2万元押金。吴先生向南国早报求助,经记者与校方协商,校方同意退回4万元预付租金和900元垃圾清理费,但因其未履行完合同,故得扣除押金2万元。
吴先生前几年一直在广东务工。今年下半年,他与妻子来到南宁找铺面做生意。上个月底,有朋友向他推荐,广西外国语学院食堂的铺面正在招租,经过实地走访,他决定在此开一家奶茶店。随后,吴先生与该校后勤管理处负责人签定了承租合同,交了4万元的半年租金、2万元的押金及相关水电、垃圾清理费用。
吴先生承租的铺面在该校食堂大门附近。花1万多元做好装修后,吴先生的奶茶店于10月9日试营业一天,10月10日正式营业。“10月10日上午,有人叫我去学校里开会”,吴先生说,找他的人是同在食堂做茶饮生意的老板,他们直接来到了该校后勤管理处办公室。刚开始,他不知道自己为啥被请来。随后,他才得知,食堂只能承受两家奶茶店,再开一家会弄得大家生意都不好做。
吴先生说,当时,在办公室里,几个老板你一言我一句,要学校给出一个解决措施。因为是第一次经营铺面,他担心往后会遇到更多麻烦,于是提出退出。此后,学校后勤管理处负责人对他说,可退还押金和租金。
之后几天,吴先生一边拆除门面和低价出售机器设备,一边联系后勤管理处人员进行退款。填好退款申请书后,吴先生被告知,学校领导决定退回他2万元押金,但租金退不了。随后,他在该校财务部门领回了2万元。说好退6万元,却只领回2万元,这让吴先生难以接受。
10月17日,吴先生向记者出示了向学院转款的流水单据和退款申请书。申请书写明,该校后勤管理处负责人“拟同意退租金、押金”,申请书上也有该校领导签写“同意退款(押金),请按合同办理”。
记者来到该校后勤管理处,该处负责人表示,关于这件事,她已向学校上级领导做过汇报,退2万元的决定是学校领导作出的决定。此外,学校并没有要求吴先生退出,之后也跟他说过,希望他继续做完约定的半年租期。吴先生选择退出,学校将按合同约定处理,即不退回预交租金。
经过商议及向学校负责人请示,该后勤管理处负责人10月17日傍晚联系吴先生称,学校领导同意退回4万元租金和900元的垃圾清理费,但2万押金不能退。
10月18日上午,吴先生按约签了承诺书,领回了2.09万元。至此,加上之前领回的2万元,吴先生共领回了4.09万元。当天中午,他联系搬家公司,将铺面最后一部分设备搬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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