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青华)8月31日,南宁市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布置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透露,9月1日起,开始缴纳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
目前,南宁市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已顺利完成,15个县区(开发区)已在8月底前全部启动实施全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上线运行全市统一的社保信息管理系统。今后,南宁城乡居民看病就医可在全市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实时结算,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同城同待遇”,真正享受到城乡一体化、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截至6月30日,全市共有584.56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其中城镇居民63.39万人,农村居民521.17万人),参保率达98.95%,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参保率95%的指标任务。
据悉,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80元,集中缴费期为2017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如果逾期缴费,参保城乡居民将会面临待遇等待期,影响相关医保待遇的正常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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