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陆增安 通讯员 罗颖 孙炜磊)江南区延安镇村民农云(化名)受邀去喝酒后,搭载朋友回家,熟料朋友途中从摩托车上摔下,抢救无效死亡。经过调查,农云不仅是酒后驾车,还是无证驾车。法院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2014年3月16日上午,正在家中的农云接到相识多年的朋友黄印(化名)打来的电话,邀请他到其农村老家聚餐。农云于是开摩托车来到黄印的老家。几个朋友从中午就开始喝酒,共喝了几瓶白酒。农云称,因为想到还要开车回家,在席中只喝了一点啤酒,估计加起来也就几杯。几人一直喝到晚上8时才各自回家,农云是最后一个离开黄印老家的。
黄印喝了不少酒,看到农云要走,拿了件衣服也跟着上了摩托车。农云称,当时他也叫黄印不要上车,而黄印的家人也一再阻拦其上车,但最后,黄印还是上了他的摩托车。碍于朋友的面子,农云没拒绝,开摩托车搭着黄印从村里返回良庆区大沙田。
当行驶到平乐大道时,由于路面凹凸不平,事故发生了。车子过了一个坑后,黄印从车上掉了下来,头部着地。路人看到后,马上报警,120救护车到现场后将农云和黄印送到医院救治。不幸的是,黄印因坠地导致严重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近日,良庆区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农云提出指控。“经查,被告人农云没有驾驶证,经过交警部门的认定后,农云对本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良庆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孙炜磊介绍,不仅如此,案发当晚经过交警部门鉴定,农云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法院认为,农云在事故发生后没有逃离现场,积极抢救,并对死者家属进行赔偿,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决,农云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针对此案,主办法官告诫市民,喝酒不驾车是常识,无证不驾车也是常识,希望大家能够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遵守法律,不要再让这样的悲剧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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