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所发的“空中楼阁”。
说到空中楼阁,大家应该都会想到前段时间报纸、电视报道的北京楼顶别墅,近日,南宁也冒出了这样的建筑。近日,网友“80s¨娃娃面”在网上以“南宁惊现楼顶上盖宫廷,北京楼顶别墅都弱爆了”为标题,发了一张南宁市一家酒店9楼楼顶的“神建筑”图片,记者立即前往探个究竟。
网友爆料:南宁惊现空中楼阁
“80s¨娃娃面”在帖子中说:“前几日,见新闻上说北京一教授楼顶上盖了栋别墅,又是花又是草的,心想有钱人咋就这么有钱呢,空中花园住着是多么惬意啊,那可是皇城北京啊,有钱人这都算低调了。谁知今天让我看到更无奈的,苏州路后面的维也纳酒店楼顶上有宫廷楼。看起来还不错,不知道里面还有什么美景啊……瞬间我惊呆了。”
根据网友随着帖子发出来的图片,记者来到南宁市苏州路南方大厦附楼前,就看到了图片中空中楼阁周边的标志物。随后,记者登上位于朝阳路的南方大厦,到20楼后,透过楼梯间的窗户看到了帖子上所说的空中花园。
从20层的楼上看下去,“空中楼阁”在附楼9楼楼顶,很有气势,乍一看既有皇家的气势,也有苏州园林的风格,两个回廊之中,还有一栋三层的阁楼藏身于绿色植物之间,抛开是否违法建筑一说,这个空中楼阁确实十分漂亮。
记者调查:其建设时没有获批准
这“空中楼阁”是何时建的?是否已经报批了?有关部门是否知道有这么一个空中楼阁?带着诸多疑问,记者来到位于兴宁区城管大队8楼的城管大队规划中队办公室。
在规划中队办公室,王指导员看了记者手机所拍的空中楼阁后称,这事早在2011年就已经知道了。
记者在2011年9月27日开出编号为0000787的“综合执法检查通知书”上看到,当年,兴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数年前已经要求这个被称为“南方大厦附楼第九层扩建项目”的建设方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产证等相关证件。
同年10月17日由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南规监(兴)公字2011第[179]号“关于责令工程建设单位(或所有人、管理人)限期依法接受处理的公告”中看到,建设单位在接到0000787号“综合执法检查通知书”后,并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接受执法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在工程所在地发布了公告,限建设单位(或所有人、管理人)自公告发布15天内到兴宁区城管局接受处理。
在那份2011年的材料中,一张A4纸上展示了空中楼阁当时建设的情况,当时的图片中也只是建了一部分的回廊,那栋三层阁楼还没有建起。
记者从一份“南宁市规划行政处罚现场检查(勘验)”笔录中看到,当时的现场情况是“当事人在未能提供任何建设手续情况下,擅自对南方大厦附楼第九层进行扩建,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为2334.22平方米”。
既然2011年就已经重点关注这个空中楼阁了,它为何能建成?还存在两年之久?它到底是不是违法建筑?
城管回应:酒店尚未接受检查
记者来到“空中楼阁”所在的维也纳酒店采访。酒店莫经理看到众多媒体,她先是问大家能否出示记者证,因为她搞不清楚真假记者。然而,看到记者证后,她又表示不接受采访,对媒体的所有问题都用沉默回应。
今年8月份才调到兴宁区城管大队的叶建文称,他也是刚刚知道南方大厦附楼第九层楼顶有空中楼阁一事。兴宁区城管大队现场开出了“综合执法检查通知书”,限酒店方在3个工作日内带相关证件到兴宁区城管大队接受检查。莫经理称,当天下午可把所有资料带去兴宁区城管大队。8月30日下午4时45分,叶建文来电称,下午,莫经理派人将一份酒店的房产证复印件送到兴宁区城管大队,房产证复印件上并没有空中楼阁的资料,由于没有原件,所以目前很难判断空中楼阁是否为违法建筑,他们已经建议酒店方把房产证原件以及空中楼阁的报建资料在行政班时间内拿到兴宁区城管大队接受检查,由于随后两天是周末,接着又是中国—东盟博览会放假期间,可能要到收假后接到酒店提供的原件,他们才能对空中楼阁进行检查,判断是否为违法建筑物。“如果不影响规划,可限期整改。如果影响规划,限期拆除。由城区规划局认定后上报市规划局,根据市规划局的意见再做处理。”叶建文如是说。据《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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