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孟娟娟)记者昨日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近日,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保监会广西监管局下发《关于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扶持力度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区20个深度贫困县在农业保险上加大支持,提高保险金额,降低保险费率,县级财政不再负担配套资金,需自缴保费的农户也不用再交,延长建档立卡贫困户免缴保费时间。南宁市马山县位列其中。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结束。
根据《通知》,为了减轻深度贫困地区县级财政及农户保费负担,对中央财政补贴险种及自治区目录险种(含试点),自治区确定的深度贫困县不再承担原县级财政配套补贴资金,转由自治区财政承担;原由农户自缴的保费,转由自治区财政承担;建档立卡贫困户保费免缴政策在脱贫后两年到期时,继续享受保费免缴至2022年底。涉及险种包括水稻、甘蔗、马铃薯、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公益林、商品林8个中央财政补贴险种,以及水果种植、蔬菜种植、水稻制种、林木种苗、烟叶种植、桑蚕养殖、对虾养殖、牡蛎养殖及河池地区试点的核桃树种植、油茶树种植、肉牛养殖等自治区目录险种(含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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