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检出不合格项目的7个批次米粉
今报南宁讯(记者李俭芹)3月20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对粮食加工品类食品38批次样品的抽检结果,抽检合格样品31批次,不合格7批次。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相关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依法进行处置。
食药监管部门称,本次监督抽检发现有6批次粮食加工品存在大肠菌群超标的情况,原因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或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山梨酸及山梨酸钾是食品防腐保鲜剂,具有广泛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不允许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山梨酸可以被人体的代谢系统吸收而迅速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在体内无残留。但如果长期大量食用山梨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骨骼生长、肾脏和肝脏的健康造成一定的影响。本次监督抽检发现相关品牌米粉存在防腐剂超标问题,超标原因可能是企业为了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
被检出不合格项目的7个批次米粉
6批次大肠菌群超标
马山县加芳江边粉厂生产的“江边鲜米粉”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10-17,规格:5kg);
扶绥县东门镇利国米粉厂生产的“调制鲜湿米粉”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11-03,规格:5kg);
隆安县华新米粉厂生产的“华新鲜湿米粉(切粉)”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10-12,规格:1kg);
钦州市钦南区建兴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食用小麦淀粉调制鲜湿米粉(非即食)”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11-06,规格:5kg);
崇左市江州区德盛米粉厂生产的“调制鲜湿米粉”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11-07,规格:5kg);
崇左市江州区新和镇振文米粉加工厂生产的“调制鲜湿米粉(切粉)”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11-07,规格:5kg/包)。
1批次违规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
南宁市江南南城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美哆哆食品生产有限公司”生产的“桂邻美拾米粉”样品(商标:桂邻美拾+图形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7-07-29,规格:125g),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363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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