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陆海新通道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项目表(2019-2020年) 制表/陆继红
本报讯近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印发《西部陆海新通道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0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西部陆海新通道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0年)》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家《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根据自治区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统一部署和《广西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推进的原则,加快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加快补短板为重点,以重大项目为抓手,统筹各种运输方式发展,进一步强化铁路基础设施,提高公路通行效率,升级沿海港口集疏运功能,到2020年,一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开工建设,通道物流组织水平明显提升,陆海新通道对西部大开发的支撑作用开始显现。
(二)具体目标
统筹推进一批西部陆海新通道重大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9年、2020年共建设43个项目,完成投资968亿元,其中建成投产7个项目,开工建设26个项目,持续推进5个项目,推进前期工作5个项目。
1.建成投产7个项目,其中铁路项目1个,高速公路2个,集疏运项目4个。
2.开工建设26个项目,其中铁路项目5个,高速公路15个,集疏运项目2个,民航项目4个。
3.持续推进5个项目,其中铁路项目2个,高速公路2个,集疏运项目1个。
4.推进前期工作5个项目,其中铁路项目1个,高速公路3个,集疏运项目1个。
二、具体任务
(一)建成投产项目
2019年建成投产项目1个:G75南宁经钦州至防城港改扩建工程建成通车。2020年建成投产项目6个:焦柳铁路怀化至柳州段电气化改造、G69乐业至百色、北海铁山港1-4号泊位铁路专用线、钦州港支线扩能改造、企沙支线电气化改造、钦州港东线电气化改造。
(二)持续推进项目
加快建设完善贵阳至南宁铁路、防城港至东兴铁路、S51柳州经合山至南宁高速公路、S22桂林至柳城高速公路、金鼓江疏港(钦海)大道疏港公路。
(三)开工建设项目
2019年开工建设项目:开工建设黄桶至百色铁路、G75广西钦州至北海段改扩建工程、南宁南过境线(吴圩机场至隆安段)公路、桂林至钦州港公路(南宁六景至宾阳段)、融安至从江(广西段)一期工程、湖南城步至龙胜(广西段)、贵港市西外环高速公路、贵港东津作业区至苏湾疏港公路、南宁国际空港综合交通枢纽、北海机场停机坪扩建。
2020年开工建设项目:开工建设黔桂铁路增建二线、南昆铁路百色至威舍段增建二线、湘桂铁路南宁至凭祥段扩能改造、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扩能改造工程、桂林龙胜(湘桂界)至峒中公路(南宁吴圩至上思段)、G72桂林至柳州段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G72桂林全州至柳州段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全州至桂林段)、上思至防城港公路、天峨(黔桂界)至北海公路(平塘至天峨〈广西段〉)、天峨(黔桂界)至北海公路(天峨经凤山至巴马段)、天峨(黔桂界)至北海公路(巴马至平果段)、天峨(黔桂界)至北海公路(平果至南宁段)、水口-崇左-爱店高速公路、铁山港至石头埠铁路支线、南宁机场改扩建工程、防城港机场。
(四)开展前期工作项目
持续推进平陆运河、云桂沿边铁路、上思至峒中高速公路、来宾至覃塘高速公路、横县至钦州港高速公路等项目前期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政府统筹、多方共建”的原则,加强自治区层面的统筹指导,明确各方职责,并强化责任落实,集中力量,协同推进。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应充分认识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对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务实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协同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落地。完善配套政策和工作措施,加强规划、政策、工作衔接,确保重大项目落地。(牵头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北部湾办,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西银保监局,广西证监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和相关企业)
(二)强化政策支持
科学统筹西部陆海新通道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土地利用、城镇布局、生态环境等方面规划的衔接,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与生态空间等要求,多规合一。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铁集团等部门沟通,积极争取国家加大对我区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与国家发展规划相衔接,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规划,使得项目在发展战略、政策、规划、资金、土地等方面获得国家支持。自治区各对应职能部门及各市、县相关部门加强指导和落实,为西部陆海新通道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留线位资源和通道,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牵头单位:自治区政府督查室、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北部湾办,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广西证监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和相关企业)
(三)加快前期工作
各市各部门要协调推进陆海新通道综合交通公路、铁路、机场等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与政策配套,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要求,适时调整项目前期工作计划,保障重大项目优先实施。加强与西部陆海新通道框架协议省(市、自治区)沟通协调,共同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完善土地保障、资金支持等举措,合理安排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建设时序与规模标准,保证发展质量与水平,确保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牵头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北部湾办,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广西证监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和相关企业)
(四)开展定期评估
将西部陆海新通道综合交通发展工作分解纳入各级各部门目标责任考核范围,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强全过程监管督察,切实落实规划责任与实施制度。各部门、各单位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进展情况报指挥部办公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各地、各单位每年的基础设施建设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将作为陆海新通道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指挥部办公室将按年度通报考核评价结果。各有关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跟踪监控,建立月报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将项目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适时开展项目建设专项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市、部门和单位进行问责。(牵头单位:自治区政府督查室、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北部湾办,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广西证监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和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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